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文件
浙估协发[2007]01号
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二OO六
年工作总结和二OO七年工作要点
二OO六年度,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指导下,在协会理事的支持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服务宗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协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把注册登记关口。
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的现状,按照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意见,为防止机构数量的增幅过快,有利于我省土地估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条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估协发[2006]03号)文件,调整了机构注册条件,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按照调整后的注册规定,对注册土地估价师的身份证明,社保、档案转入情况;对法定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注册条件和土地估价师的投资比例等,严格注册审核。同时征求市土地估价师协会意见和进行实地调查,虽然增加了工作难度,但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办理注册手续。完善了市场准入机制。截止2006年12月,经省协会注册的机构累计123家,其中全省范围执业的38家;市、县范围执业的85家,另外经省协会推荐,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8家。注册的执业土地估价师共计597名。又有慈溪、景宁二家机构完成脱钩改制,按原注册条件予以注册。
二、 加大审核力度,开展年检工作。
三月份,对已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开展第三次年检工作。在年检过程中加大了审核力度,对机构提供的年检材料,进行了全面的查验,从机构的人员变动、土地估价师的转注、机构业绩、继续教育完成学时等情况,分别进行了核实。对未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就在另一机构执业签署报告的、不直接从事土地估价而挂靠注册的、出具假证明等,分别作了处理。但年检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调整工作方法,除审查书面材料外,增加实地调查和上网公布措施,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 注重继续教育质量、拓展业务培训领域。
按照年度计划和中估协的要求,协会于七月份组织了二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共有950名土地估价师参加了培训,其中130名土地估价师第一次参加培训,另有少数外省土地估价师参加了我省举办的培训班,收集学术论文221份,选取26篇较优秀的论文登在协会内部刊物上。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拓展土地估价业务范围,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土地征用理论基础、法律程序、补偿机制及制度改革;基准地价更新技术;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技术及区片综合价测算方法;征地统一年产值计算等作为培训内容。并邀请厅领导和相关业务的专家教授授课。继续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加强了工作交流,提高土地估价师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下一步的继续教育需在形式多样性方面下功夫。
四、 坚持服务宗旨,增强行业自律建设。
协会完善了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的市场准入机制,并在行业制度、信息和诚信建设方面着手做了一些工作。为二OO七年的工作打基础。协会坚持服务于会员、政府和社会的基本宗旨,印发内部刊物,邮寄材料,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向政府部门反映当前土地估价行业的现状、问题及面临的形势,盼求政府的支持。协会努力协调会员之间的有关事宜,组织会员出国考察学习,完善了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及继续教育档案。
回顾一年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主要是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需进一步强化,对不正当的竞相压价、土地估价师挂靠不到岗、非注册评估、不规范评估、出具虚假证明等管理力度不够,行业自身的组织、制度、信息和诚信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OO七年度工作要点
二OO七年度,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政府浙政发[2006]57号文件要求,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强化行业协会的思想、组织、制度、信息和诚信建设,进一步落实协会的自律、代表、服务的协调职能。继续做好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学习教育等日常工作,增强创新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文件精神,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习贯彻、提高认识,提出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按照省政府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逐步推进政会分开、落实行业协会职能、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完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使行业协会工作规范、职能到位。
二、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的现状,按照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关于调整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注册条件的意见,继续做好新申请注册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师的执业注册工作,经初审上网公告十五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同时依据国土资源部第35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将评估业务范围调整为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评估。
三、开展对注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第四次年检工作。除从注册条件、评估业绩、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查验外。将注册土地估价师的继续教育,转换机构注册,实际到岗情况等纳入年检内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暂缓或注销执业注册。将通过年检的土地估价机构和注册土地估价师上网公布,接受协会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举办一期培训班, 1—2期论文报告会和一期业务研讨会,若条件成熟,开展网上远程教育,安排国内外考察交流,同时,完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档案。
五、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5号令)规定,依照本人申请,落实实习单位,完成工作评定和专家面试等环节,组织对二OO六年度考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执业注册的土地估价师的实践考核,通过实践考核,再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取得土地估价报告签字资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强化行业协会思想、组织、制度、信息和诚信建设,进一步落实协会职能,增强创新服务能力。
1、完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及行业相关自律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已有的行业规定,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土地估价市场。适当调整会费标准。
2、按照中估协会的统一安排,推进土地估价机构的诚信建设及开展资信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的信用档案,并将评定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与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规范行业行为,保障土地估价师行业队伍的高效廉洁。
3、二OO七年度开始,对有限责任的土地估价机构,实行执业风险基金制度,提高土地估价师行业信用,增强土地估价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4、开展行业纠纷和土地估价自律性技术审裁及公信证明等工作,增强行业协会协调职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协会会员提供服务。
5、加强行业信息的收集与提供,建立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继续办好协会内部刊物,每年不少于4期,配合行政部门,做好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6、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适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协会换届工作,并健全协会内部办事机构。
7、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与办法。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