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仙居县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文件规定,经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台自然资规函〔2020〕277号)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现将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关于公布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仙政发〔2012〕115号)同时废止。

 

附件:仙居县基准地价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仙居县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3.土地权利类型及地价内涵构成: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4.土地使用年期: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1  仙居县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地 类 型

达 方 式

商服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区片价

住宅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区片价

工业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及细分

用途

公共服务类

级别价

基础设施类

级别价

 

 

(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2  仙居县城镇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表

用地类型

细分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使用年期

Ⅰ-Ⅲ

Ⅳ-Ⅷ

商服用地

 

2.5

2.0

45%

50米

40年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2.5

2.0

45%

50米

40年

批发市场用地

1.5

1.5

45%

50米

40年

旅馆用地

2.5

2.0

45%

50米

40年

商务金融用地

2.5

2.0

45%

50米

40年

娱乐用地

1.3

1.3

35%

50米

40年

加油加气站用地

0.5

0.5

30%

50米

40年

其它商服用地(一)

2.0

1.6

45%

50米

40年

其它商服用地(二)

1.5

1.3

40%

50米

40年

住宅用地

 

1.5

1.2

30%

-

70年

住宅用地

1.5

1.2

30%

-

70年

政策性住宅用地

1.5

1.2

30%

-

70年

工业用地

 

1.0

1.0

40%

-

50年

工业及仓储用地

1.0

1.0

40%

-

50年

采矿用地

-

-

-

-

50年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

 

1.2

1.0

-

-

50年

机关团体及新闻出版用地

2.0

1.5

-

-

50年

教育用地

0.6

0.6

-

-

50年

科研用地

1.5

1.3

-

-

50年

医疗卫生用地

1.2

1.0

-

-

50年

社会福利用地

1.5

1.3

-

-

50年

文化设施用地

1.2

1.0

-

-

50年

体育用地

0.6

0.6

-

-

50年

宗教用地

-

-

-

-

50年

殡葬用地

-

-

-

-

50年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

-

-

50年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

 

-

-

-

-

50年

公共设施用地

-

-

-

-

50年

公园与绿地

-

-

-

-

50年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

-

-

-

50年

交通运输节点用地

-

-

-

-

50年

水工建筑用地

-

-

-

-

50年

二、基准地价表

3  仙居县级别及区片范围一览表

级别

所含区片

    围

Ⅰ级

 

环城东路-建设东路-建设西路-安洲南路-城北西路-光明山路-光明路-后溪路-城北东路-环城东路

Ⅰ-1

中心城区: 环城东路-建设东路-建设西路-安洲南路-城北西路-光明山路-光明路-后溪路-城北东路-环城东路

Ⅱ级

 

Ⅰ级地外,环北东路-福应路-孟溪坑-永安溪-县委党校-仙药路-工业路-穿城南路-发展一路-溪滨路-工业路-规划路-城北西路-规划路-溪滨路-环城北路-西灿南路-孟溪坑-环城北路-环北东路

Ⅱ-1

中心城区: 环北东路-福应路-孟溪坑-永安溪-县委党校-仙药路-工业路-穿城南路-发展一路-溪滨路-工业路-规划路-城北东路-规划路-溪滨路-环城北路-西灿南路-孟溪坑-环城北路-环北东路范围内除Ⅰ-1以外区域

Ⅲ级

 

Ⅰ、Ⅱ级地外,二中东路-环北东路东侧山麓-福应东路-临石二路-永安溪-南五路-龙皇山脚-电站渠-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南五路-规划路-六加岙山麓-环城北路-规划路-圭峰路-二中东路

Ⅲ-1

中心城区: 二中东路-环北东路东侧山麓-福应东路-规划路-永安溪-龙皇山脚-电站渠-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南五路-规划道路-六加岙山麓-环城北路-规划路-圭峰路-二中东路范围内除Ⅰ-1、Ⅱ-1以外区域

Ⅳ级

 

Ⅰ、Ⅱ、Ⅲ级地外,中心城区:县东岭山体山脊线-火烧头顶山脚-东上线东侧山脚-永安溪-南五路-龙皇山脚-电站渠-台金高速公路-安洲街道行政边界-环城北路西侧山麓-北环路-县东岭山体山脊线;白塔镇:规划路-南中路-百井路-35省道-规划路;神仙居度假区:下街线-白西线-规划路-光学路-下街线;横溪镇:胜利路-内河-西二路-35省道-胜利路;下各镇:镇东路-镇南路-镇西路-管铁线-台金高速公路-镇东路;官路镇:东仙线-旧S35-北岙坑-规划路-旧S35北侧道路-东仙线

Ⅳ-1

中心城区:县东岭山体山脊线-火烧头顶山脚-东上线东侧山脚-永安溪-龙皇山脚-电站渠-台金高速公路-安洲街道行政边界-环城北路西侧山麓-北环路-县东岭山体山脊线范围内除除Ⅰ-1、Ⅱ-1、Ⅲ-1以外区域

Ⅳ-2

白塔镇:规划路-南中路-百井路-35省道-规划路

Ⅳ-3

白塔镇:神仙居度假区下街线-白西线-规划路-光学路-下街线

Ⅳ-4

横溪镇:胜利路-内河-西二路-35省道-胜利路

Ⅳ-5

下各镇:镇东路-镇南路-镇西路-台金高速公路-镇东路

Ⅳ-6

官路镇:东仙线-城西线-北岙坑-规划路-城西线北侧道路-东仙线

Ⅴ级

 

Ⅰ、Ⅱ、Ⅲ、Ⅳ级地外,中心城区:北环路-三井坑-永安溪-管铁线-管步路-台金高速公路-安洲街道行政边界-西岙水库北侧-城区规划范围线-北环路;官路镇:行政边界-南五路西延-规划路-杭温铁路-镇前路-行政边界;白塔镇:诸永高速公路-白西线两侧低丘缓坡-白龙线-十三都坑-台金高速-诸永高速公路;横溪镇:四鸟坑-东西大街-民安路-规划路-环镇南路-台金高速公路连接线-永安溪-35省道-四鸟坑;埠头镇:育才路-新大街-规划路-35省道-育才路;下各镇:镇东路-镇区规划范围线-规划路-镇东路;田市镇:吴桥路-十八都坑-田头路-镇北路-吴桥路;朱溪镇:管铁公路-中学-朱溪港-小学-规划路-管铁公路;皤滩乡:35省道-台金高速-朱姆溪-永安溪-35省道

Ⅴ-1

中心城区: 北环路-三井坑-永安溪-龙皇山脚-电站渠-台金高速公路-安洲街道行政边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线-北环路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以外区域

Ⅴ-2

中心城区:管铁线-管步路-台金高速公路-电站渠-龙皇山脚-永安溪-管铁线

Ⅴ级

Ⅴ-3

官路镇:行政边界-南五路西延-规划路-杭温铁路-镇前路-行政边界范围内除Ⅳ-6以外区域

Ⅴ-4

白塔镇:诸永高速公路-白西线两侧低丘缓坡-白龙线-十三都坑-35省道-诸永高速公路范围内除Ⅳ-2、Ⅳ-3以外区域

Ⅴ-5

横溪镇:四鸟坑-东西大街-民安路-健康路东段-台金高速公路连接线-永安溪-35省道-四鸟坑范围内除Ⅳ-4以外区域

Ⅴ-6

埠头镇:育才路-新大街-规划路-322省道-育才路

Ⅴ-7

下各镇:镇东路-镇区规划范围线-规划路-镇东路范围内除Ⅳ-5以外区域

Ⅴ-8

田市镇:吴桥路-十八都坑-田头路-镇北路-吴桥路

Ⅴ-9

朱溪镇:管铁公路-中学-朱溪港-小学-规划路-管铁公路

Ⅴ-10

皤滩乡:35省道-台金高速-朱姆溪-永安溪-35省道

Ⅵ级

 

Ⅰ、Ⅱ、Ⅲ、Ⅳ、Ⅴ级地外,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其余区域(含官路、步路、大战、下各部分区域);白塔镇:行政边界-诸永高速公路-台金高速公路-十三都坑-路小线-行政边界;横溪镇:行政边界-永安溪-35省道北侧山麓-行政边界;埠头镇:九都坑-永安溪-镇域行政边界-临石线北侧山麓-九都坑;下各镇:207省道-镇东路-外环路-台金高速公路-朱溪-永安溪-207省道;田市镇:十八都坑-规划路-镇域行政边界-十八都坑;朱溪镇:镇区规划范围;皤滩乡:乡域边界-台金高速-乡域边界-永安溪-乡域边界;双庙乡:集镇规划建设区;大战乡:集镇规划建设区和上马村、下应村温泉小镇规划建设区;淡竹乡:十三都坑沿岸缓坡规划建设区

Ⅵ-1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其余区域(含官路、田市、步路、大战、下各部分区域)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Ⅴ-1以外区域

Ⅵ-2

白塔镇:行政边界-诸永高速公路-台金高速公路-十三都坑-路小线-白塔镇行政边界范围内除Ⅳ-2、Ⅳ-3、Ⅴ-4以外区域

Ⅵ-3

横溪镇:行政边界-永安溪-322省道北侧山麓-园北一路-行政边界范围内除Ⅳ-4、Ⅴ-5以外区域

Ⅵ-4

埠头镇:九都坑-永安溪-镇域行政边界-322省道北侧山麓-九都坑范围内除Ⅴ-6以外区域

Ⅵ-5

下各镇:207省道-镇东路-外环路-台金高速公路-溪-永安溪-207省道范围内除Ⅳ-5、Ⅴ-7以外区域

Ⅵ-6

田市镇:十八都坑-规划路-镇域行政边界-十八都坑范围内除Ⅴ-8以外区域

Ⅵ-7

朱溪镇:镇区规划区范围内除Ⅴ-9以外区域

Ⅵ-8

皤滩乡:乡域边界-台金高速-乡域边界-永安溪-乡域边界范围内除Ⅴ-10以外区域

Ⅵ-9

双庙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Ⅵ-10

大战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Ⅵ-11

大战乡:上马村、下应村温泉小镇规划建设区

Ⅵ-12

淡竹乡:十三都坑沿岸缓坡规划建设区

Ⅶ级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外,安洲街道、福应街道、南峰街道、官路镇、白塔镇、横溪镇、埠头镇、下各镇、田市镇、朱溪镇、皤滩乡、双庙乡、大战乡、步路乡、淡竹乡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以及上张乡、湫山乡、溪港乡、安岭乡、广度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Ⅶ-1

安洲街道:街道行政区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Ⅴ-1、Ⅵ-1以外区域

Ⅶ-2

福应街道:街道行政区范围内Ⅰ-1、Ⅱ-1、Ⅲ-1、Ⅳ-1、Ⅴ-1、Ⅵ-1以外区域

Ⅶ级

Ⅶ-3

南峰街道:街道行政区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Ⅴ-1、Ⅵ-1以外区域

Ⅶ-4

官路镇:镇域范围内除Ⅳ-6、Ⅴ-3、Ⅵ-1以外其余区域

Ⅶ-5

白塔镇:镇域范围内除Ⅳ-2、Ⅳ-3、Ⅴ-4、Ⅵ-2以外其余区域其余区域

Ⅶ-6

横溪镇:镇域范围内除Ⅳ-4、Ⅴ-5、Ⅵ-3以外其余区域

Ⅶ-7

埠头镇:镇域范围内除Ⅴ-6、Ⅵ-4以外其余区域

Ⅶ-8

下各镇:镇域范围内除Ⅳ-5、Ⅴ-7、Ⅵ-5以外其余区域

Ⅶ-9

田市镇:镇域范围内除Ⅴ-8、Ⅵ-1、Ⅵ-6以外其余区域

Ⅶ-10

朱溪镇:镇域范围内除Ⅴ-9、Ⅵ-7以外其余区域

Ⅶ-11

皤滩乡:乡域范围内除Ⅴ-10、Ⅵ-8以外其余区域

Ⅶ-12

双庙乡:乡域范围内除Ⅵ-9以外其余区域

Ⅶ-13

大战乡:乡域范围内除Ⅵ-10、Ⅵ-11以外其余区域

Ⅶ-14

步路乡:乡域范围内除Ⅵ-1以外其余区域

Ⅶ-15

淡竹乡:乡域范围内除Ⅵ-12以外其余区域

Ⅶ-16

上张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Ⅶ-17

湫山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Ⅶ-18

溪港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Ⅶ-19

安岭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Ⅶ-20

广度乡:集镇规划建设区

Ⅷ级

 

Ⅰ、Ⅱ、Ⅲ、Ⅳ、Ⅴ、Ⅵ、Ⅶ级地以外,县域范围内其余区域

Ⅷ-1

上张乡:乡域范围内除Ⅶ-16以外其余区域

Ⅷ-2

湫山乡:乡域范围内除Ⅶ-17以外其余区域

Ⅷ-3

溪港乡:乡域范围内除Ⅶ-18以外其余区域

Ⅷ-4

安岭乡:乡域范围内除Ⅶ-19以外其余区域

Ⅷ-5

广度乡:乡域范围内除Ⅶ-20以外其余区域

备注

具体范围详见仙居县级别基准地价图和区片基准地价图

 

 

 

 

 

 

 

 

 

 

 

 

4  仙居县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

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公共服务类

基础设施类

Ⅰ级

5710

3700

780

1870

900

Ⅱ级

3700

3320

650

1290

750

Ⅲ级

2820

2810

520

1040

600

Ⅳ级

1530

1500

450

670

520

Ⅴ级

960

900

400

500

470

Ⅵ级

660

630

330

410

390

Ⅶ级

490

470

290

360

340

Ⅷ级

440

420

280

350

33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Ⅰ-Ⅲ级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5、45%,Ⅳ-Ⅷ级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50米;Ⅰ-Ⅲ级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Ⅳ-Ⅷ级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30%;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仙居县级别基准地价图。

6.适用范围:级别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应用于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和出让地价审核等管理需要,原则上不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工业用地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中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商服、住宅用地宗地地价评估原则上不以本表中的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

 

 

 

 

5  仙居县商服和住宅区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区片号

商服区片基准地价

住宅区片基准地价

区域

区片号

商服区片基准地价

住宅区片基准地价

中心城区

Ⅰ-1

5710

3700

埠头镇

Ⅶ-7

480

460

Ⅱ-1

3700

3320

田市镇

Ⅴ-8

890

840

Ⅲ-1

2820

2810

Ⅵ-6

640

610

Ⅳ-1

1730

1700

Ⅶ-9

480

460

Ⅴ-1

980

940

朱溪镇

Ⅴ-9

920

840

Ⅴ-2

1020

970

Ⅵ-7

640

610

Ⅵ-1

690

660

Ⅶ-10

480

460

Ⅶ-1

500

470

皤滩乡

Ⅴ-10

1020

900

Ⅶ-2

500

470

Ⅵ-8

650

620

Ⅶ-3

510

490

Ⅶ-11

540

490

白塔镇

Ⅳ-2

1550

1470

双庙乡

Ⅵ-9

660

630

Ⅳ-3

1580

1560

Ⅶ-12

490

460

Ⅴ-4

940

900

大战乡

Ⅵ-10

660

640

Ⅵ-2

670

640

Ⅵ-11

610

580

Ⅶ-5

480

490

Ⅶ-13

480

450

横溪镇

Ⅳ-4

1530

1430

淡竹乡

Ⅵ-12

690

660

Ⅴ-5

1020

920

Ⅶ-15

480

450

Ⅵ-3

670

630

步路乡

Ⅶ-14

480

450

Ⅶ-6

480

460

上张乡

Ⅶ-16

540

480

下各镇

Ⅳ-5

1390

1340

Ⅷ-1

460

430

Ⅴ-7

940

890

湫山乡

Ⅶ-17

540

480

Ⅵ-5

660

630

Ⅷ-2

460

430

Ⅶ-8

490

480

溪港乡

Ⅶ-18

520

460

官路镇

Ⅳ-6

1510

1470

Ⅷ-3

440

410

Ⅴ-3

1050

990

安岭乡

Ⅶ-19

520

460

Ⅶ-4

480

470

Ⅷ-4

440

410

埠头镇

Ⅴ-6

860

810

广度乡

Ⅶ-20

520

460

Ⅵ-4

640

610

Ⅷ-5

440

41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Ⅰ-Ⅲ级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5、45%,Ⅳ-Ⅷ级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50米;Ⅰ-Ⅲ级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Ⅳ-Ⅷ级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3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仙居县区片基准地价图;

6.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涉及细分用途地价的评估原则上应优先采用细分用途区片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

 

6  仙居县商服、住宅和工业用地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基准地价

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Ⅶ级

Ⅷ级

商服

用地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6000

3890

2960

1610

1010

690

510

460

批发市场用地

2690

1805

1415

920

635

485

400

375

旅馆用地

3280

2175

1690

870

605

470

390

370

商务金融用地

3820

2510

1940

1100

730

535

425

395

娱乐用地

1900

1310

1050

680

505

415

365

345

加油加气站用地

4700

4000

3500

2200

1500

1200

1100

1000

其它商服用地(一)

3095

2060

1605

930

640

485

400

375

其它商服用地(二)

1905

1310

1050

680

505

415

365

350

住宅

用地

住宅用地

3700

3320

2810

1500

900

630

470

420

政策性住宅用地

2005

1815

1560

905

605

470

390

365

工业

用地

一般工业及仓储用地

780

650

520

450

400

330

290

280

采矿用地

540

460

365

325

290

240

220

22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详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细分用途40年,住宅用地细分用途70年,工业用地细分用途50年;

6.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仙居县级别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细分用途级别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应用于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和出让地价审核等管理需要。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工业用地细分用途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中的工业用地细分用途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商服、住宅用地细分用途宗地地价时,原则上不以本表中的商服、住宅用地细分用途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

 

 

7  仙居县商服和住宅区片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区片号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娱乐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一)

其他商服用地(二)

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中心

城区

Ⅰ-1

6000

2690

3280

3820

1900

4700

3095

1905

3700

2005

Ⅱ-1

3890

1805

2175

2510

1310

4000

2060

1310

3320

1815

Ⅲ-1

2960

1415

1690

1940

1050

3500

1605

1050

2810

1560

Ⅳ-1

1820

1020

960

1230

740

2200

1030

740

1700

1005

Ⅴ-1

1030

645

685

745

510

1500

650

515

940

625

Ⅴ-2

1070

665

705

770

525

1500

670

525

970

640

Ⅵ-1

720

500

520

555

425

1200

500

425

660

485

Ⅶ-1

530

405

415

430

365

1100

405

365

470

390

Ⅶ-2

530

405

415

430

365

1100

405

365

470

390

Ⅶ-3

540

410

420

440

370

1100

410

370

490

400

白塔镇

Ⅳ-2

1630

930

880

1115

685

2200

940

685

1470

890

Ⅳ-3

1660

945

895

1135

695

2200

955

695

1560

935

Ⅴ-4

990

625

660

720

500

1500

630

500

900

605

Ⅵ-2

700

490

510

545

415

1200

490

420

640

475

Ⅶ-5

530

405

415

430

365

1100

405

365

490

400

横溪镇

Ⅳ-4

1610

920

870

1100

680

2200

930

680

1430

870

Ⅴ-5

1070

665

705

770

525

1500

670

525

920

615

Ⅵ-3

700

490

510

545

415

1200

490

420

630

470

Ⅶ-6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60

385

下各镇

Ⅳ-5

1460

850

805

1010

635

2200

860

640

1340

825

Ⅴ-7

990

625

660

720

500

1500

630

500

890

600

Ⅵ-5

690

485

505

535

415

1200

485

415

630

470

Ⅶ-8

510

400

410

425

365

1100

400

365

480

395

官路镇

Ⅳ-6

1590

910

860

1090

675

2200

920

675

1470

890

Ⅴ-3

1100

680

725

790

535

1500

685

535

990

650

Ⅶ-4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70

390

埠头镇

Ⅴ-6

900

585

615

665

475

1500

590

475

810

560

Ⅵ-4

670

475

495

525

410

1200

475

410

610

460

Ⅶ-7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60

385

田市镇

Ⅴ-8

930

600

635

685

485

1500

605

485

840

575

Ⅵ-6

670

475

495

525

410

1200

475

410

610

460

Ⅶ-9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60

385

朱溪镇

Ⅴ-9

970

615

650

705

495

1500

620

495

840

575

Ⅵ-7

670

475

495

525

410

1200

475

410

610

460

Ⅶ-10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60

385

皤滩乡

Ⅴ-10

1070

665

705

770

525

1500

670

525

900

605

Ⅵ-8

680

480

500

530

410

1200

480

410

620

465

Ⅶ-11

570

425

435

460

380

1100

425

380

490

400

双庙乡

Ⅵ-9

690

485

505

535

415

1200

485

415

630

470

Ⅶ-12

510

400

410

425

365

1100

400

365

460

385

大战乡

Ⅵ-10

690

485

505

535

415

1200

485

415

640

475

Ⅵ-11

640

460

475

505

400

1200

460

400

580

445

Ⅶ-13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50

380

淡竹乡

Ⅵ-12

720

500

520

555

425

1200

500

425

660

485

Ⅶ-15

500

395

405

420

360

1000

395

360

450

380

步路乡

Ⅶ-14

500

395

405

420

360

1100

395

360

450

380

上张乡

Ⅶ-16

570

425

435

460

380

1000

425

380

480

395

Ⅷ-1

480

385

395

405

355

1000

385

355

430

370

湫山乡

Ⅶ-17

570

425

435

460

380

1000

425

380

480

395

Ⅷ-2

480

385

395

405

355

1000

385

355

430

370

溪港乡

Ⅶ-18

550

415

425

445

370

1000

415

370

460

385

Ⅷ-3

460

375

380

395

345

1000

375

350

410

360

安岭乡

Ⅶ-19

550

415

425

445

370

1000

415

370

460

385

Ⅷ-4

460

375

380

395

345

1000

375

350

410

360

广度乡

Ⅶ-20

550

415

425

445

370

1000

415

370

460

385

Ⅷ-5

460

375

380

395

345

1000

375

350

410

36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详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土地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仙居县区片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涉及商服、住宅用地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可采用表7中的商服、住宅用地大类区片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

 

 

8  仙居县公共服务项目地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基准地价

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Ⅶ级

Ⅷ级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

机关团体及新闻出版

用地

2290

1550

1230

730

535

430

370

355

教育用地

1645

1150

930

650

490

405

360

345

科研用地

2410

1630

1285

795

570

450

380

360

医疗卫生用地

2075

1420

1130

715

525

425

370

350

社会福利用地

1585

1110

900

605

465

395

350

340

文化设施用地

1900

1305

1050

675

505

415

360

345

体育用地

1515

1065

870

615

470

395

355

340

宗教用地

1705

1185

960

625

475

400

355

340

殡葬用地

2205

1500

1190

735

535

430

370

355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415

1005

825

560

440

380

345

335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

公用设施用地

895

750

600

520

460

380

335

320

公园与绿地

675

570

465

410

370

315

285

275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830

690

545

470

415

335

295

280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405

1170

935

810

720

595

520

505

水工建筑用地

675

570

465

410

370

315

285

275

  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仙居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50年;

6.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仙居县级别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应用经营性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时,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宗地地价评估及地价审核等管理需要;对于政府性投资以及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若实行有偿使用,其价格可参考成本价确定。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嵊政〔2020〕48号)

 

来源:嵊州新闻网           2020年09月0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令第3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经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绍市自然资规函〔2020〕22号)同意,现将成果予以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嵊州市基准地价的通知》(嵊政〔2014〕87号)同时废止。

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

(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土地权利类型及地价内涵构成: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土地使用年期: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1 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地 类 型

达 方 式

商服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区片价

住宅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区片价

工业用地及细分用途

级别价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及细分用途

公共服务类

级别价

基础设施类

级别价

(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2 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表

用地类型

细分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商服

用地

 

2.0

45%

50米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2.0

45%

40米

批发市场用地

1.5

45%

80米

旅馆用地

2.0

45%

80米

商务金融用地

2.0

45%

80米

娱乐用地

1.3

30%

80米

加油加气站用地

1.0

40%

50米

其他商服用地(一)

2.0

45%

80米

其他商服用地(二)

1.5

35%

80米

住宅

用地

 

1.5

30%

-

普通住宅用地

1.5

30%

-

政策性住宅用地

1.5

30%

-

工业

用地

 

1.2

40%

-

一般工业及仓储用地

1.0

45%

-

采矿用地

-

-

-

标准厂房用地

1.4

40%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

 

1.2

-

-

机关团体及新闻出版用地

1.5

-

-

教育用地

0.8

-

-

科研用地

1.5

-

-

医疗卫生用地

1.2

-

-

社会福利用地

1.5

-

-

文化设施用地

1.2

-

-

体育用地

1.0

-

-

宗教用地

1.0

-

-

殡葬用地

0.5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6

-

-

交通运输场站用地

0.5

-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

 

-

-

-

公用设施用地

-

-

-

公园与绿地

-

-

-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

-

-

水工建筑用地

-

-

-

二、基准地价表

3  嵊州市商服用地级别及区片范围一览表

级别

区片

   

Ⅰ级

 

江滨东路-龙盛路-官河横路-北直街-西后街-西桥-长乐江-北直街-江滨东路;官河路-桥南路-富豪路-兴盛街-官河路

Ⅰ-1

江滨东路-龙盛路-官河横路-北直街-西后街-西桥-长乐江-北直街-江滨东路;官河路-桥南路-富豪路-兴盛街-官河路

Ⅱ级

 

Ⅰ级地以外,剡溪-艇湖路-安昌路-剡城路-百岭路-长乐江-长广路-澄潭江-兴盛街-芷湘路-丹桂路-高杨路-领带园一路-仙湖路-惠民街-四海路-剡溪

Ⅱ-1

剡溪-艇湖路-安昌路-剡城路-百岭路-长乐江-长广路-澄潭江-兴盛街-芷湘路-丹桂路-高杨路-领带园一路-仙湖路-惠民街-四海路-剡溪范围内除Ⅰ-1以外区域

Ⅲ级

 

Ⅰ、Ⅱ级地以外,双塔路-剡溪-北艇路-百岭路-环城西路-环城公路-卡尔路-新昌江-甬金高速-上三高速-兴盛街-双塔路;高铁新城核心区域

Ⅲ-1

双塔路-剡溪-北艇路-明心岭路-剡城路-安昌路-艇湖路-剡溪-四海路-惠民街-仙湖路-领带园一路-高杨路-丹桂路-芷湘路-兴盛街-澄潭江-长广路-长乐江-雅石路-环城西路-环城公路-卡尔路-新昌江-甬金高速-上三高速-兴盛街-双塔路;高铁新城核心区域

Ⅳ级 

 

Ⅰ、Ⅱ、Ⅲ级地以外,中心城区:经环东路-黄泽江-剡溪-艇东路-罗新路-好运来路-明心岭路-罗环路-环城公路-卡尔路-长乐江-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新昌江-江一路--上三高速-甬金高速-花园南路-丫叉坑-前扬路-经环东路;东二路-浦南三路-104国道-浦东大道-东二路;甘霖镇:老绍甘线-纬五路-姜家路-桃源路-镇西路-镇南路-姜家路-嵊义线-老绍甘线;长乐镇:横二路-源深路-纵二路-长乐大街-环镇东路-纵四路-横二路;黄泽镇:滨江南路-光明路-嵊张线-规划路-东直街-丰泽大道-滨江南路

Ⅳ-1

经环东路-黄泽江-剡溪-艇东路-罗新路-好运来路-明心岭路-罗环路-环城西路-百岭路-明心岭路-北艇路-剡溪-双塔路-兴盛街-上三高速-甬金高速-新昌江-卡尔路-长乐江-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新昌江-江一路--上三高速-甬金高速-花园南路-丫叉坑-前扬路-经环东路;东二路-浦南三路-104国道-浦东大道-东二路

Ⅳ-2

甘霖镇:老绍甘线-纬五路-姜家路-桃源路-镇西路-镇南路-姜家路-嵊义线-老绍甘线

Ⅳ-3

长乐镇:横二路-源深路-纵二路-长乐大街-环镇东路-纵四路-横二路

Ⅳ-4

黄泽镇:滨江南路-光明路-嵊张线-规划路-东直街-丰泽大道-滨江南路

Ⅴ级

 

Ⅰ、Ⅱ、Ⅲ、Ⅳ级地以外,中心城区:东五路东侧规划路-嵊张北复线-上三高速-山脚线-罗环路-山脚线-南田路-长乐江-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上三高速-104国道-浦南大道-浦东一路-规划路-东五路-浦东大道-东五路东侧规划路;甘霖镇:纬五路-兴王路-嵊义线-镇西路-嵊义线南侧规划道路-绍甘公路-嵊义线-后爱坂路-纬五路;长乐镇:双江路-建设路-环镇西路-横四路-纵五路-环镇东路-春晖路-横三路-迎宾大道-长乐江-长乐江支流-双江路;黄泽镇:新城路-嵊张线-润泽大道-黄泽江-规划路-规划用地范围边界-规划路-黄泽江-新城路;三界镇:剡溪-金牛路北侧规划路-高新大道-上三高速-启航路-剡溪;崇仁镇:崇仁大道-镇北大街-崇仁江-规划路-崇仁大道

Ⅴ-1

中心城区:上三高速-上三高速匝道-山脚线-罗环路-山脚线-南田路-长乐江-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上三高速-104国道-104国道匝道-浦南大道-浦东一路-规划路-东五路-浦东大道-东五路东侧规划路-北线-上三高速合围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以外区域

Ⅴ-2

甘霖镇:纬五路-兴王路-嵊义线-镇西路-嵊义线南侧规划道路-绍甘公路-嵊义线-后爱坂路-纬五路-老绍甘线-嵊义线-姜家路-镇南路-镇西路-桃源路-姜家路-纬五路

Ⅴ-3

长乐镇:双江路-建设路-环镇西路-横四路-纵五路-环镇东路-春晖路-横三路-迎宾大道-长乐江-长乐江支流-双江路合围范围内除Ⅳ-3以外区域

Ⅴ-4

黄泽镇:新城路-嵊张线-润泽大道-黄泽江-规划路-规划用地范围边界-规划路-黄泽江-新城路合围范围内除Ⅳ-4以外区域

Ⅴ-5

三界镇:剡溪-金牛路北侧规划路-高新大道-上三高速-启航路-剡溪

Ⅴ-6

崇仁镇:崇仁大道-镇北大街-崇仁江-规划路-崇仁大道

Ⅵ级

 

Ⅰ、Ⅱ、Ⅲ、Ⅳ、Ⅴ级地以外,中心城区及甘霖镇、黄泽镇:嵊张北复钱-剡溪支流-街道边界-长乐江-杭绍台高速-甘霖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甬金高速-甘霖镇域边界-三江街道边界-甬金高速-黄泽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后青路-山南路-跨江西路-黄泽江-浦口街道边界-嵊张北复线;长乐镇:环镇南路-开拓路-长乐江-规划路-长乐江支流-环镇南路;三界镇:阳光路-上三高速-纵二路-纵一支路-高新大道-曹娥江-阳光路;崇仁镇:环城东路-崇仁江-紫砂街-滨江路-镇北大街-崇德大道-规划路-环城西路-规划路-崇德大道-富业街-民进路-规划路-崇文大道-环城东路;仙岩镇:山脚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山脚线;石璜镇:石璜江-规划路-中心大道-纬二路-经三路-石璜江

Ⅵ-1

中心城区:嵊张北复钱-剡溪支流以南,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Ⅴ-1以外区域

Ⅵ-2

甘霖镇:杭绍台高速-规划用地范围边界-行政边界-长乐江-杭绍台高速合围范围内除Ⅳ-2、Ⅴ-2以外区域

Ⅵ-3

长乐镇:环镇南路-开拓路-长乐江-迎宾大道-横三路-春晖路-环镇东路-纵五路-横四路-环镇西路-建设路-双江路-长乐江支流-长乐江-规划路-长乐江支流-环镇南路

Ⅵ-4

黄泽镇:山南路-规划用地范围边界-东黄路-行政边界-甬金高速-镇北路-嵊张线-后青路-规划路-山南路合围范围内除Ⅳ-4、Ⅴ-4以外区域

Ⅵ-5

三界镇:阳光路-上三高速-纵二路-纵一支路-高新大道-曹娥江-阳光路合围范围内除Ⅴ-5以外区域

Ⅵ-6

崇仁镇:环城东路-崇仁江-紫砂街-滨江路-镇北大街-崇德大道-规划路-环城西路-规划路-崇德大道-富业街-民进路-规划路-崇文大道-环城东路合围范围内除Ⅴ-6以外区域

Ⅵ-7

仙岩镇:山脚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山脚线

Ⅵ-8

石璜镇:石璜江-规划路-中心大道-纬二路-经三路-石璜江

Ⅶ级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以外,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黄泽镇嵊张北复线以南区域;仙岩镇东南部区域;甘霖镇: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澄潭江支流-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长乐镇:南山江路-规划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长乐江支流-G527国道-南山江路;三界镇:杭绍台温客运专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行政边界-S311省道-杭绍台温客运专线;崇仁镇: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富业街南侧规划路-环城东路;石璜镇:环镇西路-环镇南路-环镇东路-环镇北路-环镇西路;谷来镇:规划用地范围;金庭镇:甬金高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支流-甬金高速;下王镇:规划用地范围

Ⅶ-1

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Ⅶ-2

甘霖镇:杭绍台高速-长乐江-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澄潭江支流-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

Ⅶ-3

长乐镇:南山江路-规划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长乐江支流-G527国道-南山江路合围范围内除Ⅳ-3、Ⅴ-3、Ⅵ-3以外区域

Ⅶ-4

黄泽镇:嵊张北复线-河流-山脚线-行政边界-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山南路-规划路-后青路-嵊义线-镇北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北线

Ⅶ-5

三界镇:杭绍台温客运专线-曹娥江支流-高新大道-纵一支路-纵二路-上三高速-阳光路-行政边界-S311省道-杭绍台温客运专线

Ⅶ-6

崇仁镇: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富业街南侧规划路-环城东路-崇文大道-规划路-民进路-富业路-崇德大道-规划路-环城西路-规划路-崇德大道-镇北大街-滨江路-紫砂街-崇仁江-环城北路

Ⅶ-7

仙岩镇:镇域东南侧与中心城区接壤区域

Ⅶ-8

石璜镇:环镇西路-环镇南路-环镇东路-环镇北路-环镇西路合围范围内除Ⅵ-8以外区域

Ⅶ-9

谷来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

Ⅶ-10

金庭镇:甬金高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原金庭镇行政边界-山脚线-北线-上东江支流-甬金高速

Ⅶ-11

金庭镇:上东江-山脚线-原北漳镇行政边界-上东江

Ⅶ-12

下王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

Ⅷ级

 

Ⅰ、Ⅱ、Ⅲ、Ⅳ、Ⅴ、Ⅵ、Ⅶ级地以外,嵊州市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Ⅷ-1

甘霖镇:镇域范围内除Ⅳ-2、Ⅴ-2、Ⅵ-2、Ⅶ-2以外其余区域

Ⅷ-2

长乐镇:镇域范围内除Ⅳ-3、Ⅴ-3、Ⅵ-3、Ⅶ-3以外其余区域

Ⅷ-3

黄泽镇:镇域范围内除Ⅳ-4、Ⅴ-4、Ⅵ-4、Ⅶ-4以外其余区域

Ⅷ-4

三界镇:镇域范围内除Ⅴ-5、Ⅵ-5、Ⅶ-5以外其余区域

Ⅷ-5

崇仁镇:镇域范围内除Ⅴ-6、Ⅵ-6、Ⅶ-6以外其余区域

Ⅷ-6

仙岩镇:镇域范围内除Ⅵ-7、Ⅶ-7以外其余区域

Ⅷ-7

石璜镇:原石璜镇镇域范围内除Ⅵ-8、Ⅶ-8以外其余区域

Ⅷ-8

石璜镇:原雅璜乡、通源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Ⅷ-9

谷来镇:原谷来镇镇域范围内除Ⅶ-9以外其余区域

Ⅷ-10

谷来镇:原竹溪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Ⅷ-11

谷来镇:原王院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Ⅷ-12

金庭镇:镇域范围内除Ⅶ-10、Ⅶ-11以外其余区域

Ⅷ-13

下王镇:镇域范围内除Ⅶ-12以外其余区域

Ⅷ-14

贵门乡: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嵊州市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和嵊州市商服区片基准地价图

4  嵊州市住宅用地级别及区片范围一览表

级别

区片

   

Ⅰ级

 

嵊州大道-官河横路-北直街-城中路-西桥-富豪路-澄潭江-新昌江-芷湘路-丹桂路-高杨路-领带园二路-官河路-剡溪-嵊州大道

Ⅰ-1

嵊州大道-官河横路-北直街-城中路-西桥-富豪路-澄潭江-新昌江-芷湘路-丹桂路-高杨路-领带园二路-官河路-剡溪-嵊州大道

Ⅱ级

 

Ⅰ级地以外,北艇路-明心岭路-百岭路-长乐江-卡尔路-东南路-杭绍台客运专线-南田路-新昌江-甬金高速-上三高速-达成路-双塔路-经禧路-经环西路-剡溪-北艇路;高铁新城核心区域

Ⅱ-1

北艇路-明心岭路-百岭路-雅石路-长乐江-卡尔路-东南路-杭绍台客运专线-澄潭江-富豪路-西桥-城中路-北直街-官河横路-嵊州大道-剡溪-官河路-领带园二路-高杨路-丹桂路-芷湘路-规划路-新昌江-甬金高速-上三高速-达成路-双塔路-经禧路-经环西路-剡溪-北艇路;高铁新城核心区域

Ⅲ级

 

Ⅰ、Ⅱ级地以外,剡溪-艇东路-罗环路以西山脊线-杭绍台温客运专线-长乐江-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上三高速-甬金高速-规划路-兴盛街-普田大道-一景路-经发路-黄泽江-剡溪

Ⅲ-1

剡溪-艇东路-罗环路以西山脊线-杭绍台温客运专线-长乐江-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上三高速-甬金高速-规划路-兴盛街-普田大道-一景路-经发路-黄泽江-剡溪范围内除Ⅰ-1、Ⅱ-1以外区域

Ⅳ级 

 

Ⅰ、Ⅱ、Ⅲ级地以外,中心城区:东二路-浦南三路-浦溪线-104国道-剡溪-嵊州大道-山脊线-环城公路-纵五路-河流-长乐江-纵五路西南侧规划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金甬铁路-上三高速-104国道-浦南大道-浦东大道-东二路;甘霖镇:绍甘公路--纬五路-兴王路-镇南路-姜家路-嵊义线-绍甘公路;长乐镇:环镇西路-长乐大街-横四路-纵五路-环镇东路-春晖路-横三路-迎宾大道-长乐江-长乐江支流-嵊义线-建设路-环镇西路;黄泽镇:润泽大道-嵊张线-新城路-黄泽江-润泽大道

Ⅳ-1

东二路-浦南三路-浦溪线-104国道-剡溪-嵊州大道-山脊线-环城公路-纵五路-河流-长乐江-纵五路西南侧规划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金甬铁路-上三高速-104国道-浦南大道-浦东大道-东二路范围内除Ⅰ-1、Ⅱ-1、Ⅲ-1以外区域

Ⅳ-2

甘霖镇:绍甘公路--纬五路-兴王路-镇南路-姜家路-嵊义线-绍甘公路

Ⅳ-3

长乐镇:环镇西路-长乐大街-横四路-纵五路-环镇东路-春晖路-横三路-迎宾大道-长乐江-长乐江支流-嵊义线-建设路-环镇西路

Ⅳ-4

黄泽镇:润泽大道-嵊张线-新城路-黄泽江-润泽大道

Ⅴ级

 

Ⅰ、Ⅱ、Ⅲ、Ⅳ级地以外,中心城区及甘霖镇、黄泽镇:嵊张北复钱-剡溪支流-街道边界-长乐江-杭绍台高速-甘霖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甬金高速-甘霖镇域边界-三江街道边界-甬金高速-黄泽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后青路-山南路-跨江西路-黄泽江-浦口街道边界-嵊张北复线;长乐镇:环镇南路-开拓路-长乐江-长乐江支流-环镇南路;三界镇:规划路-上三高速-金牛路-高新大道-规划路-上三高速-规划路-曹娥江-规划路;崇仁镇:环城东路-崇仁江-镇北大街-园区路-规划路-崇德大道-富业街-民进路-乐业街-崇文大道-环城东路

Ⅴ-1

中心城区:嵊张北复钱-剡溪支流以南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除Ⅰ-1、Ⅱ-1、Ⅲ-1、Ⅳ-1以外区域

Ⅴ-2

甘霖镇:杭绍台高速-嵊义线-姜家路-规划用地范围边界-绍甘公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杭绍台高速

Ⅴ-3

长乐镇:环镇南路-开拓路-长乐江-迎宾大道-横三路-春晖路-环镇东路-纵五路-横四路-长乐大街-环镇西路-建设路-嵊义线-长乐江支流-环镇南路

Ⅴ-4

黄泽镇:巨龙路-行政边界-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巨龙路

Ⅴ-5

三界镇:规划路-上三高速-金牛路-高新大道-规划路-上三高速-规划路-曹娥江-规划路

Ⅴ-6

崇仁镇:环城东路-崇仁江-镇北大街-园区路-规划路-崇德大道-富业街-民进路-乐业街-崇文大道-环城东路

Ⅵ级

 

Ⅰ、Ⅱ、Ⅲ、Ⅳ、Ⅴ级地以外,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黄泽镇嵊张北复线以南区域;仙岩镇东南部区域;甘霖镇: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澄潭江-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长乐镇:南山江路-规划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长乐江支流-G527国道-南山江路;三界镇:杭绍台温客运专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行政边界-S311省道-杭绍台温客运专线;崇仁镇: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富业街南侧规划路-环城东路;石璜镇:环镇西路-环镇南路-环镇东路-环镇北路-环镇西路;谷来镇:规划用地范围;金庭镇:甬金高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支流-甬金高速;下王镇:规划用地范围

Ⅵ-1

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Ⅵ-2

甘霖镇:杭绍台高速-长乐江-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澄潭江-行政边界-甬金高速-绍甘线-甘霖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嵊义线-杭绍台高速 

Ⅵ-3

长乐镇:南山江路-规划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长乐江支流-G527国道-南山江路合围范围内除Ⅳ-3、Ⅴ-3以外区域 

Ⅵ-4

黄泽镇:北线-河流-山脚线-行政边界-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巨龙路-行政边界-北线

Ⅵ-5

三界镇:杭绍台温客运专线-曹娥江支流-高新大道-金牛路-上三高速-阳光路-行政边界-S311省道-杭绍台温客运专线

Ⅵ-6

崇仁镇: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富业街南侧规划路-环城东路-崇文大道-规划路-民进路-富业路-崇德大道-规划路-园区路-镇北大街-崇仁江-环城北路

Ⅵ-7

仙岩镇:镇域东北部与中心城区接壤区域

Ⅵ-8

石璜镇:环镇西路-环镇南路-环镇东路-环镇北路-环镇西路

Ⅵ-9

谷来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

Ⅵ-10

金庭镇:甬金高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支流-甬金高速

Ⅵ-11

下王镇:镇区规划用地范围

Ⅶ级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以外,行政区范围内其余区域

Ⅶ-1

甘霖镇:镇域范围内除Ⅳ-2、Ⅴ-2、Ⅵ-2以外其余区域

Ⅶ-2

长乐镇:镇域范围内除Ⅳ-3、Ⅴ-3、Ⅵ-3以外其余区域

Ⅶ-3

黄泽镇:镇域范围内除Ⅳ-4、Ⅴ-4、Ⅵ-4以外其余区域

Ⅶ-4

三界镇:镇域范围内除Ⅴ-5、Ⅵ-5以外其余区域

Ⅶ-5

崇仁镇:镇域范围内除Ⅴ-6、Ⅵ-6以外其余区域

Ⅶ-6

仙岩镇:镇域范围内除Ⅵ-7以外其余区域

Ⅶ-7

石璜镇:原石璜镇镇域范围内除Ⅵ-8以外其余区域

Ⅶ-8

石璜镇:原雅璜乡、通源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Ⅶ-9

谷来镇:原谷来镇镇域范围内除Ⅵ-9以外其余区域

Ⅶ-10

谷来镇:原竹溪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Ⅶ-11

谷来镇:原王院乡行政范围内区域

Ⅶ-12

金庭镇:镇域范围内除Ⅵ-10以外其余区域

Ⅶ-13

下王镇:镇域范围内除Ⅵ-11以外其余区域

Ⅶ-14

贵门乡: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嵊州市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和住宅区片基准地价图

5  嵊州市工业用地级别范围一览表

   

Ⅰ级

剡溪-北艇路-北直街-剡城路-百岭路-罗环路-环城公路-卡尔路-新昌江-甬金高速-剡溪

Ⅱ级

Ⅰ级地以外,剡溪-104国道-嵊州大道-罗环路西侧山脊线-环城公路—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行政边界-甬金铁路-规划路-104国道-甬金高速-规划路-104国道-浦南大道-黄泽江-剡溪

Ⅲ级

Ⅰ、Ⅱ级地以外,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黄泽镇、甘霖镇、长乐镇、三界镇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Ⅳ级

仙岩镇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Ⅴ级

崇仁镇、石璜镇、谷来镇、金庭镇、下王镇、贵门乡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嵊州市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6  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级别范围一览表

   

Ⅰ级

江滨东路-龙盛路-官河横路-北直街-西后街-西桥-长乐江-北直街-江滨东路;官河路-桥南路-富豪路-兴盛街-官河路

Ⅱ级

Ⅰ级地以外,剡溪-艇湖路-安昌路-剡城路-百岭路-长乐江-长广路-澄潭江-兴盛街-芷湘路-丹桂路-高杨路-领带园一路-仙湖路-惠民街-四海路-剡溪

Ⅲ级

Ⅰ、Ⅱ级地以外,双塔路-剡溪-北艇路-百岭路-环城西路-环城公路-卡尔路-新昌江-甬金高速-上三高速-兴盛街-双塔路;高铁新城核心区域

Ⅳ级

Ⅰ、Ⅱ、Ⅲ级地以外,中心城区:经环东路-黄泽江-剡溪-艇东路-罗新路-好运来路-明心岭路-罗环路-环城公路-卡尔路-长乐江-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新昌江-江一路--上三高速-甬金高速-花园南路-丫叉坑-前扬路-经环东路;东二路-浦南三路-104国道-浦东大道-东二路;甘霖镇:老绍甘线-纬五路-姜家路-桃源路-镇西路-镇南路-姜家路-嵊义线-老绍甘线;长乐镇:横二路-源深路-纵二路-长乐大街-环镇东路-纵四路-横二路;黄泽镇:滨江南路-光明路-嵊张线-规划路-东直街-丰泽大道-滨江南路

Ⅴ级

Ⅰ、Ⅱ、Ⅲ、Ⅳ级地以外,中心城区:东五路东侧规划路-嵊张北复线-上三高速-山脚线-罗环路-山脚线-南田路-长乐江-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甬金铁路-上三高速-104国道-浦南大道-浦东一路-规划路-东五路-浦东大道-东五路东侧规划路;甘霖镇:纬五路-兴王路-嵊义线-镇西路-嵊义线南侧规划道路-绍甘公路-嵊义线-后爱坂路-纬五路;长乐镇:双江路-建设路-环镇西路-横四路-纵五路-环镇东路-春晖路-横三路-迎宾大道-长乐江-长乐江支流-双江路;黄泽镇:新城路-嵊张线-润泽大道-黄泽江-规划路-规划用地范围边界-规划路-黄泽江-新城路;三界镇:剡溪-金牛路北侧规划路-高新大道-上三高速-启航路-剡溪;崇仁镇:崇仁大道-镇北大街-崇仁江-规划路-崇仁大道

Ⅵ级

Ⅰ、Ⅱ、Ⅲ、Ⅳ、Ⅴ级地以外,中心城区及甘霖镇、黄泽镇:嵊张北复钱-剡溪支流-街道边界-长乐江-杭绍台高速-甘霖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甬金高速-甘霖镇域边界-三江街道边界-甬金高速-黄泽镇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后青路-山南路-跨江西路-黄泽江-浦口街道边界-嵊张北复线;长乐镇:环镇南路-开拓路-长乐江-规划路-长乐江支流-环镇南路;三界镇:阳光路-上三高速-纵二路-纵一支路-高新大道-曹娥江-阳光路;崇仁镇:环城东路-崇仁江-紫砂街-滨江路-镇北大街-崇德大道-规划路-环城西路-规划路-崇德大道-富业街-民进路-规划路-崇文大道-环城东路;仙岩镇:山脚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山脚线;石璜镇:石璜江-规划路-中心大道-纬二路-经三路-石璜江

Ⅶ级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以外,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黄泽镇嵊张北复线以南区域;仙岩镇东南部区域;甘霖镇: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澄潭江支流-行政边界—杭绍台高速;长乐镇:南山江路-规划路-甬金高速-行政边界-长乐江-长乐江支流-G527国道-南山江路;三界镇:杭绍台温客运专线-曹娥江支流-曹娥江-行政边界-S311省道-杭绍台温客运专线;崇仁镇: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富业街南侧规划路-环城东路;石璜镇:环镇西路-环镇南路-环镇东路-环镇北路-环镇西路;谷来镇:规划用地范围;金庭镇:甬金高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山脚线-北线-上东江支流-甬金高速;下王镇:规划用地范围

Ⅷ级

Ⅰ、Ⅱ、Ⅲ、Ⅳ、Ⅴ、Ⅵ、Ⅶ级地以外,嵊州市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类)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7  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类)用地级别范围一览表

级别

   

Ⅰ级

剡溪-北艇路-北直街-剡城路-百岭路-罗环路-环城公路-卡尔路-新昌江-甬金高速-剡溪

Ⅱ级

Ⅰ级地以外,剡溪-104国道-嵊州大道-罗环路西侧山脊线-环城公路—纵五路-甘南路-杭绍台温客运专线-行政边界-甬金铁路-规划路-104国道-甬金高速-规划路-104国道-浦南大道-黄泽江-剡溪

Ⅲ级

Ⅰ、Ⅱ级地以外,中心城区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黄泽镇、甘霖镇、长乐镇、三界镇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Ⅳ级

仙岩镇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Ⅴ级

崇仁镇、石璜镇、谷来镇、金庭镇、下王镇、贵门乡行政范围内全部区域

具体范围详见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类)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8  嵊州市商服、住宅、工业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公共服务类

基础设施类

Ⅰ级

7050

3770

700

2020

730

Ⅱ级

4560

3360

500

1410

510

Ⅲ级

2910

2700

400

1020

400

Ⅳ级

1670

1640

330

720

320

Ⅴ级

1180

960

300

600

290

Ⅵ级

900

650

/

540

/

Ⅶ级

690

480

/

490

/

Ⅷ级

500

/

/

440

/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基准条件”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2.0、45%,宗地进深为50米;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40%;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类)用地容积率为1.2,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类)用地不作界定。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4、5及嵊州市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6.适用范围:级别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应用于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和出让地价审核等管理需要,原则上不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商服、住宅用地宗地地价时,原则上不以本表成果作为评估修正基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的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中的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

9  嵊州市商服用地区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片号

基准地价

区片号

基准地价

区片号

基准地价

Ⅰ-1

7050

Ⅵ-4

900

Ⅶ-12

730

Ⅱ-1

4560

Ⅵ-5

880

Ⅷ-1

560

Ⅲ-1

2910

Ⅵ-6

900

Ⅷ-2

560

Ⅳ-1

1800

Ⅵ-7

980

Ⅷ-3

560

Ⅳ-2

1620

Ⅵ-8

980

Ⅷ-4

560

Ⅳ-3

1600

Ⅶ-1

700

Ⅷ-5

560

Ⅳ-4

1550

Ⅶ-2

640

Ⅷ-6

500

Ⅴ-1

1170

Ⅶ-3

640

Ⅷ-7

500

Ⅴ-2

1110

Ⅶ-4

640

Ⅷ-8

460

Ⅴ-3

1110

Ⅶ-5

640

Ⅷ-9

490

Ⅴ-4

1200

Ⅶ-6

660

Ⅷ-10

480

Ⅴ-5

1260

Ⅶ-7

640

Ⅷ-11

460

Ⅴ-6

1240

Ⅶ-8

660

Ⅷ-12

480

Ⅵ-1

830

Ⅶ-9

800

Ⅷ-13

480

Ⅵ-2

860

Ⅶ-10

760

Ⅷ-14

460

Ⅵ-3

860

Ⅶ-11

67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商服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建筑密度2.0、45%,宗地进深为50米;

4.土地使用年期40年;

5.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嵊州市商服区片基准地价图;

6.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涉及细分用途明确的,原则上优先采用细分用途区片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对于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应以本表成果作为修正基准。

10  嵊州市住宅用地区片基准地价表

区片号

基准地价

区片号

基准地价

区片号

基准地价

Ⅰ-1

3770

Ⅵ-1

700

Ⅶ-3

520

Ⅱ-1

3360

Ⅵ-2

680

Ⅶ-4

520

Ⅲ-1

2700

Ⅵ-3

680

Ⅶ-5

520

Ⅳ-1

1900

Ⅵ-4

660

Ⅶ-6

520

Ⅳ-2

1560

Ⅵ-5

680

Ⅶ-7

470

Ⅳ-3

1460

Ⅵ-6

660

Ⅶ-8

440

Ⅳ-4

1380

Ⅵ-7

660

Ⅶ-9

470

Ⅴ-1

1080

Ⅵ-8

660

Ⅶ-10

460

Ⅴ-2

940

Ⅵ-9

600

Ⅶ-11

440

Ⅴ-3

910

Ⅵ-10

600

Ⅶ-12

470

Ⅴ-4

960

Ⅵ-11

600

Ⅶ-13

470

Ⅴ-5

980

Ⅶ-1

520

Ⅶ-14

440

Ⅴ-6

890

Ⅶ-2

52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住宅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建筑密度1.5、30%;

4.土地使用年期70年;

5.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4及嵊州市住宅区片基准地价图;

6.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涉及细分用途明确的,原则上优先采用细分用途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对于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应以本表成果作为修正基准。

11  嵊州市商服、住宅和工业用地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基准地价

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Ⅶ级

Ⅷ级

商服用地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7430

4810

3070

1760

1240

950

730

530

批发市场用地

3335

2240

1515

970

755

630

540

455

旅馆用地

3105

2095

1430

925

730

615

530

455

商务金融用地

4275

2825

1870

1145

860

700

580

465

娱乐用地

2435

1680

1175

800

650

565

505

445

加油加气站用地

5000

4500

3500

2200

1700

1300

1000

800

其他商服用地(一)

4135

2740

1815

1120

845

690

570

465

其他商服用地(二)

2135

1490

1065

745

620

545

490

440

住宅用地

普通住宅用地

3770

3360

2700

1640

960

650

480

/

政策性住宅用地

2095

1890

1560

1030

690

535

450

/

工业用地

一般工业及仓储用地

700

500

400

330

300

/

/

/

采矿用地

470

370

320

285

270

/

/

/

标准厂房用地

875

600

460

380

345

/

/

/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详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6.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4、5及嵊州市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细分用途级别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应用于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和出让地价审核等管理需要。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工业用地细分用途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中的工业用地细分用途级别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修正基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商服、住宅用地细分用途宗地地价时,原则上不以本表成果作为评估修正基准。

12  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地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基准地价

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Ⅶ级

Ⅷ级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

机关团体及新闻出版用地

2700

1845

1280

850

680

585

515

445

教育用地

1925

1360

985

705

595

530

485

440

科研用地

2580

1770

1235

825

665

580

510

445

医疗卫生用地

2175

1515

1080

750

620

550

495

440

社会福利用地

2220

1545

1100

760

625

550

495

440

文化设施用地

2240

1555

1105

765

630

555

495

440

体育用地

1715

1230

910

665

570

515

475

435

宗教用地

1625

1170

875

650

560

510

470

435

殡葬用地

1800

1280

940

680

580

520

480

435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385

1025

785

605

530

490

460

43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715

1230

910

665

570

515

475

435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

公共设施用地

910

625

460

330

300

/

/

/

公园与绿地

585

435

360

305

285

/

/

/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805

530

410

330

300

/

/

/

水工建筑用地

605

445

365

310

285

/

/

/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 50年;

6.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6、表7及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类)、嵊州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类)级别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经营性公共服务项目的有偿使用时政府宏观地价管理、出让地价审核管理以及宗地地价评估等需要;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细分用途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成果作为评估修正基准,涉及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可采用表8中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大类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

13  嵊州市商服区片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片号

零售商业及餐饮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娱乐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一)

其他商服用地(二)

Ⅰ-1

7430

3335

3105

4275

2435

5000

4135

2135

Ⅱ-1

4810

2240

2095

2825

1680

4500

2740

1490

Ⅲ-1

3070

1515

1430

1870

1175

3500

1815

1065

Ⅳ-1

1900

1025

980

1225

840

2200

1195

780

Ⅳ-2

1710

950

905

1120

785

2200

1095

730

Ⅳ-3

1690

940

900

1105

780

2200

1080

725

Ⅳ-4

1630

915

880

1075

765

2200

1055

715

Ⅴ-1

1230

750

725

855

650

1700

840

615

Ⅴ-2

1170

725

700

820

630

1700

805

600

Ⅴ-3

1170

725

700

820

630

1700

805

600

Ⅴ-4

1260

765

735

875

660

1700

860

625

Ⅴ-5

1330

790

760

910

675

1700

890

640

Ⅴ-6

1310

780

755

895

670

1700

880

635

Ⅵ-1

870

600

585

660

545

1300

650

525

Ⅵ-2

910

615

600

675

555

1300

665

535

Ⅵ-3

910

615

600

675

555

1300

665

535

Ⅵ-4

950

630

615

700

565

1300

690

545

Ⅵ-5

930

625

605

690

560

1300

680

540

Ⅵ-6

950

630

615

700

565

1300

690

545

Ⅵ-7

1030

665

650

745

590

1300

735

565

Ⅵ-8

1030

665

650

745

590

1300

735

565

Ⅶ-1

740

545

535

585

505

1000

580

495

Ⅶ-2

670

520

510

550

490

1000

545

480

Ⅶ-3

670

520

510

550

490

1000

545

480

Ⅶ-4

670

520

510

550

490

1000

545

480

Ⅶ-5

670

520

510

550

490

1000

545

480

Ⅶ-6

700

525

520

560

495

1000

555

485

Ⅶ-7

670

520

510

550

490

1000

545

480

Ⅶ-8

700

525

520

560

495

1000

555

485

Ⅶ-9

840

590

575

640

535

1000

635

520

Ⅶ-10

800

570

560

620

525

1000

610

510

Ⅶ-11

710

530

520

565

495

1000

560

485

Ⅶ-12

770

555

545

600

515

1000

595

500

Ⅷ-1

590

485

480

500

465

800

500

460

Ⅷ-2

590

485

480

500

465

800

500

460

Ⅷ-3

590

485

480

500

465

800

500

460

Ⅷ-4

590

485

480

500

465

800

500

460

Ⅷ-5

590

485

480

500

465

800

500

460

Ⅷ-6

530

455

455

465

445

800

465

440

Ⅷ-7

530

455

455

465

445

800

465

440

Ⅷ-8

480

440

435

445

435

800

445

430

Ⅷ-9

520

450

450

460

445

800

460

440

Ⅷ-10

510

445

445

455

440

800

455

435

Ⅷ-11

480

440

435

445

435

800

445

430

Ⅷ-12

510

445

445

455

440

800

455

435

Ⅷ-13

510

445

445

455

440

800

455

435

Ⅷ-14

480

440

435

445

435

800

445

43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商服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详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 40年;

6.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3及嵊州市商服区片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涉及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可采用表9中的商服用地区片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

14  嵊州市住宅区片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片号

普通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区片号

普通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区片号

普通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Ⅰ-1

3770

2095

Ⅵ-2

680

550

Ⅶ-5

520

470

Ⅱ-1

3360

1890

Ⅵ-3

680

550

Ⅶ-6

520

470

Ⅲ-1

2700

1560

Ⅵ-4

660

540

Ⅶ-7

470

445

Ⅳ-1

1900

1160

Ⅵ-5

680

550

Ⅶ-8

440

430

Ⅳ-2

1560

990

Ⅵ-6

660

540

Ⅶ-9

470

445

Ⅳ-3

1460

940

Ⅵ-7

660

540

Ⅶ-10

460

440

Ⅳ-4

1380

900

Ⅵ-8

660

540

Ⅶ-11

440

430

Ⅴ-1

1080

750

Ⅵ-9

600

510

Ⅶ-12

470

445

Ⅴ-2

940

680

Ⅵ-10

600

510

Ⅶ-13

470

445

Ⅴ-3

910

665

Ⅵ-11

600

510

Ⅶ-14

440

430

Ⅴ-4

960

690

Ⅶ-1

520

470

 

 

 

Ⅴ-5

980

700

Ⅶ-2

520

470

 

 

 

Ⅴ-6

890

655

Ⅶ-3

520

470

 

 

 

Ⅵ-1

700

560

Ⅶ-4

520

470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20年4月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住宅区片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完整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细分用途分类确定:详见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4.基准条件界定:详见表2;

5.土地使用年期 70年;

6.区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表4及嵊州市住宅区片基准地价图;

7.适用范围:本表成果主要适用于具体宗地地价的评估与管理,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应以本表中成果作为修正基准,涉及细分用途不明确的,可采用表10中的住宅区片基准地价作为修正基准。。

其他内容详见嵊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0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龙泉市2019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龙泉市2019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政发〔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规定,我市组织完成了新一轮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新基准地价已经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丽自然资规发〔2020〕22号),现予以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基准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15〕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龙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0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19年9月30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1.5

50%

40年

住宅用地

1.5

35%

70年

工业用地

1.0

50%

50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

35%

50年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商服用地

级别价、路线价

住宅用地

级别价

工业用地

级别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二、龙泉市基准地价表

3  龙泉市城区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环城东路;南至:东茶路–江滨北路;西至:新华街、清风路、陵园路;北至:陵园路。

6800

二级

①岩樟溪–龙泉溪以北,一级、三级土地以外,东至:北山路;南至:龙泉溪;西至:岩樟溪、龙泉溪;北至:中山西路、中山东路以北山体–后甸路–中山东路。②龙泉溪以南,棋盘山以西,东至:棋盘山;南至:剑池东路–剑池西路,西至:规划道路–龙泉溪;北至龙泉溪。

5000

三级

①规划区内,岩樟溪–龙泉溪以北,环城东路以西,规划环城北路以南区块,除一、二级土地、安清山、九姑山、桃源山以南区域。②北山路–中山东路–规划道路–后甸路–环城东路合围区域。③岩樟溪–龙泉溪以西、以北区域。④棋盘山以西区块,东至棋盘山–剑川大道;南至环城南路以南地块–松溪弄以西地块;西至龙泉溪;北至二级土地界线。⑤龙泉溪以东、以南,东至:山体,南至:张家街,西至:后沙路,北至:龙泉溪。

3200

四级

规划区以内其他土地。

2000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50%。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6、上述文字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7、规划区以外,上述级别未覆盖区域可参照末级土地价格的70%。


4  龙泉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土地

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至:龙泉溪;南至:龙泉溪;西至:公园路;北至:中山西路–中山东路。

6200

二级

①岩樟溪–龙泉溪以北,北至:中山西路、中山东路以北山体–北山路,南至一级区域。②龙泉溪以南,棋盘山以西,东至:棋盘山,南至:广源街–金沙路–剑池东路以南山脚线–剑池西路以南山脚线,西至:松溪弄–龙泉溪,北至:龙泉溪。③龙泉溪以南,棋盘山以东,东至:山体,南至:规划道路–后沙路–曾家路,西至:棋盘山路,北至:龙泉溪。

4800

三级

①规划区内,岩樟溪–龙泉溪以北,规划环城北路以南区块,除一、二级土地、山体以外区域。②规划区内,岩樟溪–龙泉溪以西,锦川溪两侧区域,岩樟溪两侧区域,凤凰路以东、以南区域。③棋盘山以西–剑川大道–环城南路以南地块–松溪弄以西地块–龙泉溪–二级土地界线合围区块区域。④棋盘山路以西,东至:规划道路、规划界线,南至:规划界线、高速公路绿化带,西至:棋盘山、棋盘山路,北至:二级土地界线。

3000

四级

规划区以内其他土地。

1800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35%。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6、上述文字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7、规划区以外,上述级别未覆盖区域可参照末级土地价格的70%。

 


5  龙泉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龙泉溪;南至:铁路线;西至:龙泉溪、岩樟溪;北至:环城北路。主城区规划红线内。

315

二级

主要为塔石街道,及一级地以外、规划区以内其他土地。

225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50%。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6、上述文字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6  龙泉市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龙泉溪;南至:铁路线;西至:龙泉溪、岩樟溪;北至:环城北路。主城区规划红线内。

585

二级

主要为塔石街道,及一级地以外、规划区以内其他土地。

420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35%。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6、上述文字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7龙泉市乡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商服用地

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

安仁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400

350

八都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400

350

上垟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小梅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查田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兰巨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

950

8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750

650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锦溪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500

4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竹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500

4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住龙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500

45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城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450

4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350

300

宝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450

4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270

270

屏南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350

3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270

270

岩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350

3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270

270

道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350

3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270

270

龙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350

300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270

270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商服用地、住宅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分别为50%、35%。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8  龙泉市乡镇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安仁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八都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上垟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小梅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查田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兰巨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

195

二级

一级土地以外其它区域

165

锦溪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竹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住龙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城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宝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屏南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岩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道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龙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165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50%。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9龙泉市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安仁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八都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上垟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小梅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查田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兰巨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锦溪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竹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住龙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城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宝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屏南镇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岩樟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道太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龙南乡

一级

繁华街道两侧、建成区及规划区及其它区域

270

说明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9年09月30日。
2、设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35%。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30%、50%。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三、龙泉市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基准地价

10  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乡镇

名称

土地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龙泉市城区

一级

1360

1240

126

234

二级

1000

960

90

168

三级

640

600

--

--

四级

400

360

--

--

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配套要求的土地开发程度下设定土地使用年期的完整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平均价格,价格内涵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权益;

2、范围:参照城区基准地价图。

3、细分用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应以本表确定的大类用地划拨权益基准地价为依据,结合各细分用途出让基准地价与其大类出让基准地价的比例系数加以换算后得到。

4、征迁安置用地按原价格政策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更新后全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景政发〔2019〕4号

公开日期:

2019-04-17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更新后全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增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规定,我县已对原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验收并经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丽土资发〔2018〕62 号)。现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原有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一)基准地价内涵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地价是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价格,其空间内涵包括地表及地上、地下的一定范围,也可依据权属划分,单独界定为地下空间使用权或空中使用权价格。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界定基准地价内涵如下:

1.基准地价更新期日:2018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按达到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外围五通(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场地内部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设定。

3.地价内涵构成:各类地价内涵包括各类土地使用权收益的资本化、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具体地价构成包括土地所有权收益价值、土地取得及开发带来的价值,其中开发价值指外围基础设施配套贡献的分摊价值和场地内部平整开发贡献的价值,但不包括市政部门规定交纳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构成则仅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开发费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

4.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设定为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二)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区域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土地使用年期

备注

城区

商业

2

50%

30m

40

 

住宅

1.5

30%

--

70

 

工业

1

40%

--

50

 

乡镇

商业

1.5

50%

24m

40

 

住宅

1.2

40%

--

70

 

工业

1

40%

--

50

 

(三)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景宁基准地价体系一览表

区域名称

用地类型

基准地价类别或表达方式

城区

商业用地

级别价

底层商铺楼面路线价

住宅用地

级别价

工业用地

级别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其他乡镇

商业用地

级别价

住宅用地

级别价

工业用地

级别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二、景宁县基准地价表

3:景宁中心城区级别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住宅

商业

工业

一级

2710

3180

410

二级

2150

2010

340

三级

1480

1340

255

四级

965

800

220

五级

620

725

200

VI

六级

560

650

180

注:商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50%,标准进深30米;住宅用地标准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工业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40%

 

4:乡镇(不含中心城区)各类用地级别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土地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英川镇

410

350

180

310

260

250

210

沙湾镇

460

380

170

340

280

280

230

九龙乡

310

280

160

230

210

190

170

东坑镇

540

430

200

400

320

330

260

渤海镇

420

360

180

310

270

250

220

大均乡

 

440

370

180

梧桐乡

 

390

330

180

鸬鹚乡

 

300

270

160

毛垟乡

 

350

310

170

大漈乡

 

430

360

180

标溪乡

 

390

330

180

景南乡

 

370

320

170

雁溪乡

 

380

330

180

家地乡

 

350

310

170

大地乡

 

260

250

160

郑坑乡

 

370

320

180

秋炉乡

 

290

270

160

梅岐乡

 

340

300

170

备注

1.地价基准日:201811日;

2.地价内涵: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3.基准条件: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50%,宗地进深为24米;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240%;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具体范围见基准地价图。

 

5:景宁城区商业路线价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路线段

起点

终点

基准地价

1

团结西路

鹤溪北路

人民中路

7199

2

团结东路

人民中路

环城东路

5487

3

惠明西路

鹤溪北路

人民中路

5036

4

人民南路

市场路

环城南路

19860

5

人民南路

环城南路

民族路

4500

6

车站路

果园路

云寿线(S228)

7663

7

金仙路

金仙路一弄

果园路

2790

8

复兴东路

人民中路

环城东路

7158

9

复兴西路

鹤溪北路

人民中路

8572

10

振兴路

鹤溪中路

人民中路

3600

11

红星路

胜利路

复兴东路

4480

12

鹤溪中路

复兴西路

鹤花桥

6100

13

鹤溪南路

鹤花桥

环城南路

4412

14

胜利路

鹤溪北路

环城东路

4747

15

钟楼路

浮丘路

人民中路

22718

16

邮电路

鹤溪北路

人民中路

5763

17

兴工路

团结西路

邮电路

6146

18

童弄街

府前东路

童弄街三弄

7021

19

S228

邮电路

钟楼路

9962

20

创新路

人民中路

环城东路

3857

21

文化路

建设路

府前东路

2044

22

童弄街一弄

人民中路

童弄街

6719

23

童弄街三弄

人民中路

童弄街

6789

24

果园路

区间道路

云寿线

3268

25

金仙路三弄

金仙路

S228

6000

26

金仙路二弄

金仙路

S228

4061

27

金仙路一弄

金仙路

S228

3800

28

环城北路

鹤溪北路

环城东路

4843

29

人民北路

凤凰大道

团结西路

11500

30

市场路

鹤溪中路

人民中路

13000

31

惠明东路

人民中路

环城东路

3567

32

人民中路

团结路

惠明路

7582

33

人民中路

惠明路

复兴东路

9358

34

人民路

复兴西路

市场路

23000

35

府前东路

鹤溪中路

童弄街

13923

36

府前东路

童弄街

环城东路

6961

37

建设路

鹤溪中路

人民中路

5822

38

建设路

人民中路

文化路

3784

39

新华路

环城北路

团结西路

3268

40

新华路

团结西路

复兴西路

5036

41

新华路

复兴西路

建设路

3621

42

鹤溪北路

凤凰大道

团结西路

4422

43

鹤溪北路

团结西路

复兴西路

4202

44

环城东路

环城北路

团结东路

2761

45

环城东路

团结东路

府前东路

3055

46

环城东路

府前东路

环城南路

2573

备注

1.地价基准日:201811日;

2.地价内涵: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3.基准条件:临街底层商铺,建筑密度100%,容积率1,进深12米,面宽3.5米;

4.土地使用年期:40年;

5.具体范围见基准地价图。

 

6:景宁县中心城区划拨土地权益基准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出让土地基准地价

划拨土地基准地价

划拨土地基准地价/

出让土地基准地价

住宅

商业

工业

住宅

商业

工业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住宅

商服

工业

2710

3180

410

1355

1590

290

620

0.5

0.5

0.7

2150

2010

340

1185

1110

255

550

0.55

0.55

0.75

1480

1340

255

890

805

205

440

0.6

0.6

0.8

965

800

220

630

480

187

370

0.65

0.6

0.85

620

725

200

435

470

180

310

0.7

0.65

0.9

560

650

180

420

455

162

250

0.75

0.7

0.9

 

7:景宁县乡镇划拨土地权益基准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土地级别

划拨土地(元/平方米)

英川镇

153

145

136

沙湾镇

144

136

128

九龙乡

135

128

120

东坑镇

180

170

160

渤海镇

162

153

144

大均乡

 

144

梧桐乡

 

136

鸬鹚乡

 

120

毛垟乡

 

128

大漈乡

 

144

标溪乡

 

136

景南乡

 

128

雁溪乡

 

136

家地乡

 

128

大地乡

 

112

郑坑乡

 

136

秋炉乡

 

120

梅岐乡

 

128

备注:乡镇划拨土地不区分具体用途。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推迟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告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推迟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告

  发布机构: 缙云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05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新一轮基准地价实施时间由2020年3月1日推迟至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原基准地价适用期限顺延至2020年3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缙云县基准地价公示结果一览表

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缙云县2018年基准地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条件

本次缙云县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地价内涵、基准条件及表达方式如下:

(一)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 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 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三)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四)土地使用年期: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工业 50 年、住宅7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设定为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1基准地价表达方式一览表

区域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城区、壶镇镇、新建镇

商业

路线价、级别价

住宅

级别价

工业

级别价

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

级别价

其余乡镇

商业

级别价或平均价

住宅

级别价或平均价

工业

级别价或平均价

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

级别价或平均价

 

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2  基准地价的“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土地使用年限

备注

商业

2.0

45%

30米

40年

规划地块

住宅

1.5

30%

70年

规划地块

工业

1

40%

50年

规划地块

 

3  商业底层店铺楼面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宗地宽度

土地使用年限

备注

商业

1.0

100%

12米

3.6米

40年

底层店铺

 

四、基准地价表

 

缙云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级别

范围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城区

金温铁路-好溪-大桥北路-寺后西路-旭山路-330国道-紫薇路-旭山路两侧-金温铁路;金温铁路-好溪-寺后西路-旭山路-330国道-紫薇路-旭山路两侧-金温铁路

7580

6750

Ⅰ级地外,赤岩山东南-好溪-330国道-山脚-缙云县二中南侧-山脚-大桥北路两侧-规划路-紫薇路延伸线-旭山路

5635

5250

Ⅰ、Ⅱ级地外,好溪-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线-好溪北转处-缙云阁山脚-330国道-湾谭小区-大桥西路两侧-大桥北路两侧-金温铁路-风景区连接线;东侧扩至仙都风景区

3380

3290

Ⅰ、Ⅱ、Ⅲ级地外,金丽温铁路-新华路-新建溪-规划路-330国道;大桥北路以西-好溪-湾谭小区以南-330国道-好溪-金温铁路-规划路;仙都风景区

2550

2375

Ⅰ、Ⅱ、Ⅲ、Ⅳ级地外,东渡组团规划中心区域;七里组团西侧区域;新碧组团区域

1780

1680

Ⅰ、Ⅱ、Ⅲ、Ⅳ、Ⅴ级地外,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1210

1200

VII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外,五云街道、东渡镇及七里乡行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区域

810

800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基准地价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30米;住宅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工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城区基准地价图

 

5缙云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级别

范围

商业用地
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

壶镇镇

规划路-石龙路-南大街-中山街-规划路-安居西路--溪东北路-规划路

4350

4120

Ⅰ级地外,规划路-石龙路-规划路-好溪-华强路-规划路--规划路

2830

2780

Ⅰ、Ⅱ级地外,规划路-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规划路

1940

1920

Ⅰ、Ⅱ、Ⅲ级地外,规划路-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好溪

1180

1080

Ⅰ、Ⅱ、Ⅲ、Ⅳ级地外,行政区围内的其他区域

780

710

新建镇

规划路-新建溪-笕溪路-规划路-环城路-环城北路-规划路-规划路

2880

2680

Ⅰ级地外,金丽温高速公路-洋山溪-规划路-环城西路-环规划路-规划路

1760

1720

Ⅰ、Ⅱ级地外,330国道新线-规划区范围线-规划路-330国道新线

1010

980

Ⅰ、Ⅱ、Ⅲ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除纳入中心城区范围的外的其余区域

700

680

舒洪镇

兰舒公路东侧规划路-好溪-规划路两侧-平黄公路-兰舒公路东侧规划路

1760

1600

Ⅰ级地外,好溪-规划路-兰舒公路-盘溪-范围西侧-规划路

1280

1220

Ⅰ、Ⅱ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其余区域

860

850

Ⅰ、Ⅱ、Ⅲ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其余区域

660

650

东方镇

好溪-纬六路-东方街-东方路-文新路西侧规划路-老街西侧规划路-纬十五路-好溪

1320

1230

Ⅰ级地外,好溪-下东方大桥-东方街东侧-东方街-纬一路-经三路-纬三路-规划区范围线-纬五路-经三路-经一路-好溪

910

88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20

610

大洋镇

规划道路-河流-老街北侧-规划道路

1210

1180

Ⅰ级地外,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其他区域

820

80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00

580

大源镇

永安溪-普化路-普化路西侧规划路-大源路-永安路-永安溪

1210

1180

Ⅰ级地外,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其他区域

820

80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00

580

溶江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55

540

双溪口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40

525

三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40

525

胡源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25

510

前路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00

485

方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90

475

石笕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90

475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基准地价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30米;住宅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各乡镇基准地价图

 

 

 

 

 

6缙云县城区及乡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范围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城区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30

壶镇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30

新建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舒洪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东方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大洋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大源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溶江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双溪口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三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胡源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前路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方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石笕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工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