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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诚估价举办土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解读培训

和诚估价举办土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解读培训

10月14日,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在公司15楼培训室举办了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学习解读的专项培训。和诚估价副总估价师印长江担任培训讲师,公司评估事业部、风控合规部、各分公司共计三十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各地分公司同事通过钉钉线上直播的方式远程参与培训。

据悉,2021年9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也于2021年9月29日公布,并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诚估价紧盯市场政策动向,在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条例相继修正修订发布之后,公司迅速组织专家人员对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分析,学习法规精神,并组织公司内部进行了专题培训。

担任培训主讲的是和诚估价副总估价师印长江,印总以“理论结合案例”、“互动问答”的形式,解读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系列相关法规,加深了大家对新法规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了执业人员的理论基础。

通过对政策法规的不断学习和研讨,和诚估价打造了一支专业而高效的执业队伍,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诚估价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以期更好的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推动行业的发展进步。

 

 

论文《以供求关系的视角观察土地估价质量管理问题》

标题 :以供求关系的视角观察土地估价质量管理问题

 

 

 

上海城市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林风

摘要:在土地估价的市场竞争中,估价机构是土地估价服务的提供方,而委托人是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土地估价服务的供求双方对于土地估价质量的相关信息掌握程度有着较大的差异,基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在供求双方之间就会引发经济学中典型的“逆向选择”现象进而降低土地估价的质量。因此,探究影响土地估价质量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现象有助于我们找到提升土地估价质量的途径。作为供求双方的估价机构与委托人也在相互博弈中影响着土地估价的质量,通过分析博弈模型可以找出影响估价质量的利益驱动点,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提供思路。

关键词:土地估价 质量管理 供求关系 逆向选择 纳什均衡

 

一、土地估价质量的需求分析

需求(demand)是指消费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应于一定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所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href="#_ftn1" [1]在一般的经济学规律中,市场对于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是这种高质量服务产生的源泉,同时这种对于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也给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动力。在激烈的优胜劣汰市场竞争环境中,促使服务的提供者提升服务质量以求得生存与发展。

委托人对土地估价服务的需求分为两种类型:一、法定业务需求,二、自发性需求。

 

(一)法定业务需求

所谓土地估价服务的法定业务需求是指在政府管理机关的要求下,必需进行土地估价的情形,也就是说土地估价仅仅是为了满足某种特定要求的强制性手续而进行的。如涉及国有资产的土地转让时必须进行土地估价,否则就违反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此类似的还有抵押贷款中,贷款银行要求的土地估价;缴纳土地税收中,税务机关要求的土地估价等。

在法定业务需求的土地估价业务中,委托人只是为了满足某种法定手续的形式需要,通常更关注土地估价收费的高低和土地估价报告撰写的时间长短等因素,对于土地估价的质量就不会更多关注。甚至有少数委托人更希望估价机构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低质量估价服务(如:出具价格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估价报告),也更倾向于选择土地估价质量低下的估价机构。 href="#_ftn2" [2]

 

(二)自发性需求

所谓土地估价服务的自发性需求是委托人为了更准确的了解估价对象的市场真实价格,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而主动的要求进行土地估价。如土地交易中,买卖双方都想了解准确的市场行情,以免在交易中吃亏,就希望得到高质量的土地估价服务。

在自发性需求的土地估价业务中,委托人的目的就是掌握准确的土地市场价格,因此对于高质量的土地估价服务就有更强烈的需求。

1:土地估价服务两类需求对比

需求类型

主要委托目的

关注重点

法定业务需求

满足法定手续

估价结果符合需要、估价收费、报告提交周期

自发性需求

掌握准确市场价格、了解有价值市场信息

价格准确度、其他有价值市场信息

在我国目前的土地估价市场中,质量对于需求的弹性明显小于收费价格对于需求的弹性,需求方对于估价收费的敏感度显著高于估价质量的敏感度,使得价格竞争的成效普遍强于质量竞争的成效。另外,在土地估价市场中,法定业务需求很难产生高质量的土地估价服务,所以土地估价市场就难以形成对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的内在需求,过度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无法为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估价机构带来超额利润,甚至反而会使得这类机构成为市场的“边缘”和“另类”,其后果就是整个土地估价市场的质量下滑。

 

二、土地估价质量的供给分析

供给(supply)是指企业(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应于一定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所愿意并且能够出售的该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href="#_ftn3" [3]

土地估价质量的提供方是土地估价机构,估价人员通过对估价对象现场勘查、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后,形成对估价对象价格相关专业意见(通常以土地估价报告为载体)。估价机构的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高低等因素都将左右着土地估价质量。通常情况下,规模较大估价机构的质量控制制度更健全,估价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强,在估价业务流程中有更严格的制度与内控措施,提供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可能性更大一些。而小型估价机构在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估价人员的专业能力等因素上均处于劣势,提供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可能性更小一些。

但是,以上仅是一般理论情况下的“常态”,在实践中,如果大型估价机构面临源自委托人的不当施压与恶意压价也存在提供低质量土地估价服务的可能。而小型估价机构如果加强内部控制、关注质量管理,同时提升估价人员的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准,顶住了来自外部的压力,也有可能提供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

因此,估价机构提供服务质量的高低更多的取决于市场需要的导向,在高质量的市场需求下会催生出更多的高质量服务的供给。反之,如果市场对于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的需求不足,甚至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低质量估价服务需求(如:出具价格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估价报告),估价机构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就会迎合这种需求。

 

三、土地估价质量的供求分析和“逆向选择”现象

(一)土地估价质量的理想供求状态

供求关系的分析是经济学的“基石”理论。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需求目的是差异性很大的,他们对于土地估价质量的高低也有着不同的需求,有些购买方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需要高质量土地估价服务,也有些购买方基于其需求目的反而需要廉价的低质量土地估价服务。如果市场上的交易信息是充分且均匀分布的,各方交易者都可以掌握全面的信息,高质量服务的需求者可以找到高质量服务的供给者,低质量服务的需求者可以找到低质量服务的供给者,则需求与供给可以达成均衡状态。

 

(二)土地估价质量“逆向选择”现象

以上仅是理论情况下的理想状态。在实践中,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普遍的现象。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的信息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 href="#_ftn4" [4]在土地估价服务的市场上委托人是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他们只看到土地估价报告为载体的最终结果,而结果形成的过程通常是不了解的,对于土地估价机构提供服务质量的高低难以有直接观察的机会,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形成“逆向选择”问题。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市场交易的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对方受损时,信息劣势的一方便难以顺利地作出买卖决策,于是价格便随之扭曲,并失去了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进而导致市场效率的降低。 href="#_ftn5" [5]在在土地估价服务的市场上,由于估价人员了解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可能提供的服务质量,而委托人却无法全面了解所委托机构的能力与可能提供服务的质量。因此,只能依据一般经验推测全体土地估价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概率分布,且以此进一步推测全体土地估价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的普遍水平线。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只愿意支付与土地估价行业普遍平均专业能力相适应的费用,这样就使高于行业普遍平均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无法得到专业能力的溢价收益,从而退出土地估价市场的供给方。相反的,专业能力低于行业普遍平均水平的从业人员比较愿意留在市场的供给方。另外,高于行业普遍平均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也可能选择降低自己的专业付出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而最终的结果就是进一步拉低全体土地估价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的普遍水平线。委托人再次购买土地估价服务时就会进一步的压低出价,这种恶性循环就形成了“劣质品驱逐良质品” 的现象,这就是“逆向选择”。

 

四、应对策略

要想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就是要做出制度性的安排,使市场信号能够有效迅速的传递,尽可能降低土地估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性。除了政府监管机构出手将低质量土地估价服务的供给方驱逐出市场外,估价机构作为土地估价服务的提供方可以采用信号显示的方式克服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作为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可以采用信号甄别的方式克服信息不对称。

 

(一)信号显示

信号显示(signaling) 是指为了解决逆向选择问题,信息优势方通过某种方式向信息劣势方发出市场信号,以表明自己的物品或自身属于优良(或较好)等级的行为。 href="#_ftn6" [6]向土地估价服务的市场提供高质量估价服务的机构应该积极参与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类行业检查和信用评级活动,并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向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展示行业检查的优良名次与信用评级的良好成绩,以增强购买方的信心,使其愿意为取得高质量估价服务支付溢价。

 

(二)信号甄别

信号甄别(screening)是指在进行市场交易之前,信息劣势方首先以某种方式使得信息优势方不得不发出表明自身特征、品质、类型等的信号,以供信息劣势方辨别、解读,从而改变自己在市场交易中所处信息劣势地位的行为。 href="#_ftn7" [7]在土地估价服务的市场寻求高质量估价服务的委托人可以采用事先说明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于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并在合同中约定专家评审不合格的各种严厉处罚,使得只能提供低质量估价服务的机构自觉退出市场竞争,从而找到与其愿意支付的高价格相适应的高质量服务。另外,委托人也可以提供两种报酬方式:一、只需提供结果报告,但是报酬较低;二、需要同时提供结果报告和技术报告,但是报酬较高。出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就可以通过差异化的报酬方式达到鉴别估价机构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的目的。当然,也可以将专家评审与差异报酬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2:逆向选择两种应对策略对比

策略名称

策略实施者

常见措施

信号显示

估价机构

行业检查、信用评级

信号甄别

委托人

专家评审、差异报酬

 

五、供求双方的博弈关系对土地估价质量的影响

(一)法定业务需求的博弈模型

在法定业务需求中,委托人只是为了满足某种法定手续的形式需要,对于土地估价的质量就不会更多关注。而估价结果的高低却与委托人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例如:估价委托人需要申请高额的抵押贷款,对于其土地的估价结果期望往往越高越满意。又例如:估价委托人需要申报土地交易税收,对于其土地的估价结果期望往往越低越满意。

委托人对于估价机构施加压力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利益需求出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估价结果,估价机构如果选择接受,则委托人可以得到自己“预期利益”(如:高额贷款、低额税负等)。而估价机构可以得到三部分收益:一、正常的估价报酬,简称“正常收益”。二、因为不再需要按照正常估价程序投入成本,节省了人力、时间等资源,只需要按照委托人要求的结果出具报告,简称“成本节省”。三、因为满足了委托人不合理需要而额外多得到了估价报酬或者巩固了与委托人的业务关系得到长期业务合作机会,简称“额外收益”。也会遭受一种损失:因为迎合委托人不合理要求造成的恶劣声誉影响了长期形象减少了未来收益,简称“未来损失”。

如果估价机构选择拒绝,则委托人可以撤换估价机构,依然可以取得“预期利益”。而拒绝业务的估价机构没有收益也没有损失。

如果委托人不对估价机构施加压力,则委托人无法得到“预期利益”。而估价机构选择正常执业,则估价机构可以得到两部分收益:一、“正常收益”。二、因为良好声誉提升了长期形象增加了未来收益,简称“未来收益”。

如果估价机构依然选择违规执业,则可以得到两部分收益:一、“正常收益”。二、“成本节省”。但要承受“未来损失”。如此就可以构建出法定业务需求的得益矩阵,如下:

3:法定业务需求的得益矩阵

 

委托人对估价机构施压

委托人不对估价机构施压

估价机构正常执业

0,预期利益)

(正常收益+未来收益,0)

估价机构违规执业

(正常收益+成本节省+额外收益-未来损失,预期利益)

(正常收益+成本节省-未来损失,0)

构建完法定业务需求的得益矩阵后,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博弈均衡构成了比较典型的“纳什均衡”。所谓“纳什均衡”是指在给定的竞争对手的选择后,博弈方选择了它所能选择的最好的策略(或采取了它所能采取的最好的行动)。 href="#_ftn8" [8]对于委托人来说,只要放弃施压估价机构就不能得到“预期利益”,只要施压估价机构就能得到“预期利益”。所以,无论估价机构是否正常执业,理性的委托人都会选择施压估价机构。而估价机构就要在委托人选择施压这一行为给定的条件下,做出选择。如果“正常收益+成本节省+额外收益-未来损失>0”,即“正常收益+成本节省+额外收益>未来损失”,则估价机构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都有违规执业的冲动。

通过分析以上不等式,我们可以认识到降低“正常收益”不利于估价行业长远发展。“额外收益”是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难以控制的。而“成本节省”与“未来损失”都和监管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增加技术报告(或者工作底稿)的抽查,则估价机构即便违规也不敢减少过多的估价程序与投入,“成本节省”就将减少。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大力度,则估价机构“未来损失”就会加大。因此,在法定业务需求中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应该将监管重点放在增加技术报告(或者工作底稿)的抽查以及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大力度。

 

(二)自发性需求的博弈模型

在自发性需求中,委托人的目的就是掌握准确的土地市场价格。因此,其“预期利益”变成了得到准确的土地市场价格信息,不再是左右估价结果的高低实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

委托人不对估价机构施加压力,而估价机构选择正常执业,则估价机构可以得到两部分收益:一、“正常收益”。二、“未来收益”。委托人可以得到自己“预期利益”(得到准确的土地市场价格信息)。

如果估价机构依然选择违规执业,则可以得到两部分收益:一、“正常收益”。二、“成本节省”。但要承受“未来损失”。委托人则将承受被错误的估价结果误导的损失,简称“误导损失”。

如果委托人对估价机构施加压力,估价机构选择违规执业,则可以得到三部分收益:一、“正常收益”。二、“成本节省”。三、“额外收益”。但要承受“未来损失”。委托人则将承受 “误导损失”。

如果估价机构选择拒绝,则委托人可以撤换估价机构,依然会承受“误导损失”。而拒绝业务的估价机构没有收益也没有损失。如此就可以构建出自发性需求的得益矩阵,如下:

4:自发性需求的得益矩阵

 

委托人对估价机构施压

委托人不对估价机构施压

估价机构正常执业

0-误导损失)

(正常收益+未来收益,预期利益)

估价机构违规执业

(正常收益+成本节省+额外收益-未来损失,-误导损失)

(正常收益+成本节省-未来损失,-误导损失)

对于委托人来说,只要施压估价机构就将承受 “误导损失”。所以,委托人只有选择不施压估价机构寄希望于估价机构正常执业,这样委托人可以得到“预期利益”,避免“误导损失”。理性的委托人都会选择不施压估价机构。而估价机构就要在委托人选择不施压这一行为给定的条件下,做出选择。如果“正常收益+成本节省-未来损失>正常收益+未来收益”,即“成本节省-未来损失>未来收益”,则估价机构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都有违规执业的冲动。

通过分析以上不等式,我们可以认识到在自发性需求中,除了通过增加技术报告(或者工作底稿)的抽查以减少“成本节省”,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大力度以增加“未来损失”外,政府监管部门或者估价师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加强对于优秀合规经营机构的奖励增加“未来收益”,以此鼓励估价机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五、结语

土地估价服务的供求双方对于土地估价质量的相关信息掌握程度有着较大的差异,基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在供求双方之间就会引发经济学中典型的“逆向选择”现象进而降低土地估价的质量。因此,研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现象有助于我们找到提升土地估价质量的途径并做出必要的制度安排。估价机构的信号显示(行业检查、信用评级等),委托人的信号甄别(专家评审、差异报酬等)都是应对“逆向选择”的有效方式。

在土地估价的市场竞争中,估价机构是土地估价服务的提供方,估价人员通过对估价对象现场勘查、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后,形成对估价对象价格相关专业意见(通常以土地估价报告为载体)。而委托人是土地估价服务的购买方,其通过与估价机构约定估价服务的基本要求和报酬,并且向估价机构提交估价对象的基本信息,最终获取估价对象价格相关专业意见(通常以土地估价报告为载体)。作为供求双方的估价机构与委托人也在相互博弈中影响着土地估价的质量,通过分析法定业务需求的博弈模型可以找出影响估价质量的利益驱动点是“成本节省”和“未来损失”,而对自发性需求的博弈模型分析得到“成本节省”、“未来损失”和“未来收益”三个利益驱动点,由此可以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提供思路。

 

参考文献:

[1]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林风. 房地产估价质量分析. 城乡建设[J].2021,第3期,33-35.

 

 


 

[1]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林风房地产估价质量分析城乡建设[J].2021,3期,33-35.

[3]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4]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5]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6]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7]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论文《工程造价在企业评估中的应用》

 工程造价在企业评估中的应用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原刊发于《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2020年9月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征收评估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品质提升的推动,环境整治、产能升级、低小散的淘汰整治也是层出不穷,原来区域内的生产性企业不断地被征收或协议收购,由此涉及到的企业征收中的价值评估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作为专业的评估机构,如何真实客观地把涉及到的被征收企业的征收补偿价值进行充分合理地测算出来,使征收人与被征收人都能够理解与接受,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真实工作。

 

一:企业评估中需要造价的技术支持

    什么是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守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揭示,表达出来的过程。

    而生产性企业的厂房评估就是房地产估价中的一个类别,由于生产性厂房的特殊性,结构、跨度、层高等多种生产及工艺的要求,从而在实际评估中需要评估的厂房也就各不相同,跟生产配套的构筑物及附属物更是千差万别,评估时几乎没有可比的案例进行对比,要在评估中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本身就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这就需要思考怎样来估算让价值更合理更客观?

   什么是工程造价?

   一般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项目的建安承发包价格,完整的工程造价还要包含项目相应的各种投资费用,而生产性企业不同厂房的评估中,要是引入造价的专业知识,对不同的结构类型、不同的高度、不同的跨度的厂房时,首先对厂房的价值通过造价的方法进行建安成本的测算,才能正确客观地揭示厂房的真实价值,使其结果具有坚实的科学依据。同样对相关配套的构筑物及附属物也可以通过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的测算,在没有可比案例的情况下,造价测算肯定比估计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二:每年进行重置价的造价测算更新,让企业评估价值更合理

    相信做企业征收评估的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评估初稿出去征询是否遗漏或意见时,被征收人总是会提出带有质疑的问题:“怎么评的这么低?”“你们是怎么评出来的?”等等问题。

    因为生产性企业的特殊性,厂房、配套的附属设施、构筑物、设备设施平台等各不相同,所以要有足够的底气来进行合理的解释,我们的做法是融入了造价的专业技术来进行价值测算。

    因为房地产评估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体现的价值都应是市场的价值,所以我们每年的年初,针对一般类的各种厂房结构以及常规跨度、高度范围内的房屋,根据上年度的材料平均价格及上年度的人工、机械等因素进行每年一次的建安成本价值的核算并考虑相关的费用进行调整,作为评估时的重置价使用,这样在实际评估时就可以直接采用,节省时间,对于特殊的不同跨度及高度的厂房,我们又有内部测算好的分级系数调整。比如厂房层高4.5米为基数,高度每超过50公分就有一档系数的调整,还有就是厂房有没有带桁车也有不同的系数,同样带桁车的,又会根据桁车起吊吨位的不同,分别进行了不同的系数进行调整。

常规类的围墙、水泥场地、附属物、构筑物、装修物也会每年进行造价测算调整,当然,对于特殊类的厂房、构筑物、附属物等,那就要单独进行必要的工程造价测算来进行评估,否则没有办法进行合理的估价。

 

三:造价专业知识的适用范围及专业优势

我们曾经评过一个粮食储备仓库,里面储备粮食的库房如图:

 

 

外观上看也就是砖木结构,但外墙明显跟一般的砖木结构的厂房不一样,外部墙体分三段加厚,最下面有二砖厚,据被征收人介绍,墙体内部还有保温隔热层,墙体内侧有防潮层,内地坪中间还有防潮通风道,象这样结构的厂房是肯定不能按一般的砖木结构房屋来评估的,但也肯定没有成交案例,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成本法来进行评估,对于房屋的重置价,我们通过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在与被征收单位的估价解释沟通中,对方对于我们这么专业的评估也对于了充分的肯定与认可,我们解释起来也有依据,从而使征收进程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

   

 

同样,如图所示的构筑物:烟囱、水塔、码头等

 

 

 

 

 

 

 

 

 

 

 

 

 

 

 

大家应该知道。烟囱高度不同,价值肯定不一样,就算高度相同,底部及出烟口直径不同,价值也肯定不同,而且烟囱内衬的耐火砖的厚度高度不同,价值又会不一样,所以没有进行工程造价测算。很难凭经验来进行合理评估。

 

 

 

 

 

 

 

 

 

 

 

 

 

 

 

 

同样,水塔也是这样的情况,储水量的不同,价值肯定不同,再说水塔的做法又各式各样,有砖筒体结构的,有钢筋混凝土支架结构的,高低不一,价值差异还是很大的,所以也需要工程造价的专业测算。

尤其是印染化工企业,污水池、清水池、环保处理池等,一般池的体量都很大,如图:

 

 

有些是埋在地下的,有些是半地下的,也有全部在地面上的,形状又是各式各样,看着简单,但要让评估的价值让双方都能接受却很难,碰到这样的构筑物,我们一般会要求被征收方提供原有的图纸资料,正常情况,这么大的项目肯定会按图施工的,而征收方也会担心评估价值不到会,所以绝大多数都会提供,实在没有,我们就在数据采集的时候有所准备,就是数据采集要详细,基本能达到工程造价测算的数据要求,但同时,我们会表明因为没有图纸,隐蔽工程部位只能按常规做法进行测算,通过这样的的工程造价测算的办法,绝大多数情况双方还是都能接受的。

 

四:真实案例,疑难问题,精准解决

   曾经我碰到过一家企业,通过核对解释到最后,说是都没有问题,就是对于那个二楼反应釜设备平台的评估价值差距太大不能接受,我们说根据现场做法进行测算过的,但对方就是不同意,他的要求是我们评估价的八倍多,其实我心里明白,老板就是要在这里找问题要价,但作为专业评估人员,做好合理的解释工作是我们的职责,反过来,你的工作做到位了,解释清楚了,老板自然也就接受了。我就再次要求老板提供图纸,但老板说是图纸找不到了,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我跟老板说,你没图纸,那我就根据我的设计经验来当场测算,他当着征收人员的面同意了,我就在现场又采用造价测算的办法重算了一遍,从基础大小、挖土深度、混凝土垫层厚度、钢筋混凝土基础做法一个个跟他确认,上面的的柱、梁、板就不需要跟他确认了,因为有现场实量的数据,就这样在现场打开电脑,用造价工具一步步进行计算,全部算好了,我问老板还有没有遗漏的或者不对的,他说没有了,我就把结果算出来加上相关的费用后,还是跟我原来评估的结果是一致的,给他和征收人员看,结果老板说了句“不好意思我记错了”,接下来没有了问题也就一切OK了。

还碰到一家汽训公司,有个汽训坡道,象桥一样的上下坡训练用的,做在水泥地坪上的坡道,老板说是跟造座桥一样的造价,要求的赔偿价是我们评估价的四倍,我知道老板又在拿你们不了解的东西来要价了,因为我在现场评估时看过这个坡道的内部结构,我心里很清楚,我们评估没问题,但没有办法,我只有当场用造价的办法重新测算给老板看,我说里面的支撑是砖砌的,不是钢筋混凝土现浇的柱、梁,坡道也是用预应力多孔板搁起来的,根本不是钢筋混凝土现浇的,被我这么一说,老板当场就改变口气了,后来加了点防滑处理条的价,也就愉快地接受了。老板最后开玩笑地说:“你们这么专业干嘛?”。

象这样当场进行造价测算来解决问题的还有好多,在此不一一进行列举了,总之,在企业征收评估中,我们用造价专业知识来进行合理性解释,绝大多数被征收人还是愿意听你解释,乐意接受的。

 

  当然,房地产评估的范围比较广,而生产性企业的厂房评估也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类别,所以在评估中适合用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来测算评估,也是属于在市场没有足够成交案例的情况下的专项评估,用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来测算是生产性企业厂房构筑物及附属物等成本法评估的主要技术支撑。这样评估出来的价值在没有市场比较案例的情况下,总体来说,评估价值更合理,更有技术依据,也更能解释清楚,也更有可信度,当然也就更有说服力,也更能把握风险控制点,因此在技术风险方面也就更安全。

 

 

                                              周林法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

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OO年七月十八日

以优质培训交流促土地估价行业高质量发展——土地估价授课培训工作的体会

以优质培训交流促土地估价行业高质量发展——土地估价授课培训工作的体会

来源:中估协网站 日期:2021-09-28 15:59:28
北京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刘洪帅
提 要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促使土地估价师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规范和提升执业道德,估价机构提升经营能力。中估协选取优秀专家、精心准备培训内容,根据参训人员设定培训深度,以优质培训交流促进土地估价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中估协于2012年3月印发了《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同年启动了“西部援助计划”,2020年1月又印发了《土地估价行业公益援助管理办法》,明确了行业公益援助相关事项。作者有幸参与了部分培训授课工作,并荣获“教育培训讲师”称号,在培训授课工作中感受良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估价行业发展不均衡需要优质培训交流
        中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非常不均衡,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经济总量很大,投资及资产交易活动非常活跃,而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迟缓,投资和资产交易活动不够活跃。土地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投资活跃程度是紧密联系的,投资活跃土地的需求量就会加大,对土地估价的需求量也随之加大。从各地的估价师数量可以看出来,估价师最少的省份是宁夏、青海、西藏,其经济总量也最小,全国经济总量最大省份是广东、江苏、山东,其估价师人数也最多,特别是广东估价师已经超过3500人,位居全国首位。一般来说,估价师数量多、估价业务量大的地区估价经验相对会多一些,技术能力也相对强一些。例如:大型中央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需要对拟处置土地进行估价、初审和备案,以完成划拨土地处置工作。这些大型项目一般牵头机构多位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牵头机构需要协助企业制定划拨土地处置方案、土地评估项目作业方案及技术方案、协助企业办理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核准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等工作,而地方机构只负责本地局部工作,参与项目深度和全面性不如牵头机构,主要是执行层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是发展质量不高的直接表现。通过培训交流,授课专家把项目经验、新的研究成果以及未来行业发展思考带给参训估价师,是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优质培训交流有助于土地估价师更好学习新法规、新业务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自然资源管理的体制变革,土地估价行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期。
        首先,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克难时期,各类法律法规的推出和修订较以往更加频繁,如《资产评估法》已经自2017年开始实施,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证券法》《民法典》2021年1月亦开始实施;在税务领域,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其次,2018年自然资源部挂牌成立,开创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新局面。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的理论方法研究与试点实验工作,与中估协等单位共同组织专家编制了《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是首部针对包括土地、矿产、海域海岛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价格评估进行整体性规范的技术标准,土地估价师的业务领域将扩大至自然资源领域,要承担起自然资源相关评估的工作。
        再次,国家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产生了很多土地估价新需求。例如:随着军队停止有偿服务的开展和深入,军队对于土地估价的需求量很大,因军队房地产管理和适用的特殊性,军队土地估价有其特殊的规定和审查程序,土地估价师需要学习掌握军队土地估价的要领。司法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流转等估价业务日渐增多,
        最后,随着我国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估价行业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制度,使整个评估行业的执业风险加大。例如,新《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资产评估法》规定,“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如何在估价师队伍中加强法律意识、合规意识,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让土地估价这类经济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健康开展,通过协会专家解读,统一培训交流工作是土地估价师尽快掌握新法规的要求,尽快学习新业务的有效手段。
        三、中估协相关培训制度决定了培训交流活动的高品质
        中估协于2012年3月就印发了《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明确了继续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促使土地估价师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规范和提升执业道德,估价机构提升经营能力,并且对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对象及分类、继续教育内容及分级、继续教育的形式、继续教育学时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培训的执行标准和效果。而2020年1月印发的《土地估价行业公益援助管理办法》特别规定对于参与继续教育授课的公益援助专家授予业内专家“教育培训讲师聘书”或“教育培训高级讲师聘书”,授予特邀专家“特邀教育培训专家聘书”, 更是促使相关专家积极投入到培训交流活动中。
        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地方土地估价师协会亦非常重视土地估价行业培训工作,特别是在公益援助培训中,非常珍惜难得的中估协专家授课机会,精心组织估价师参加培训,估价师亦积极主动、认真学习,通过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优质培训交流活动离不开授课专家精彩讲授
        授课专家自身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是开展优质培训交流活动的基础。授课专家多来自估价机构、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土地行业的研究机构,这当中既有专修于理论研究的学术人才,也有擅长实操的执业土地估价师。如何把土地估价培训知识系统有效的灌输到学员头脑中,需要有较强的讲授能力和生动有趣的授课内容。
        通过参与培训授课工作,我认为在授课中要把握好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是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二是基础理论与新估价知识相结合、三是课程讲授深入浅出,多种授课方法相结合。经验证明,估价实务案例是课程讲授的点睛之笔,很容易提起学员的学习兴趣,能够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估价理论知识,帮助学员们学会如何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从实践经验分析,要想做到土地估价培训的精彩讲授,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具体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选择适合的培训课题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土地估价培训交流选题工作至关重要。良好的选题能够在初始阶段就引起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能够促进学员们踊跃报名,提高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培训选题工作首先要抓热点,围绕当前新的法规政策、各行业对土地估价的新需求、新的土地估价理论和估价技术展开选题工作;其次是考虑到培训对象都是土地估价机构的专业人员,选题涉及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指导性,避免过于基础化的理论知识讲授;最后是培训选题宜以某估价案例为切入点展开,这样不仅易于学员理解所学知识,而且能够更好的运用到后期的实践工作中。
        2.认真准备课件
        土地估价培训交流大多是土地估价协会或估价机构组织的行业技术学习活动,很少会有通用的教材和书籍。因此,制作一份内容严谨而不失生动、图文并茂的课件资料就显得尤为重要。好的培训课件能够体现出讲授专家的理论基础知识能力、总结能力、表达能力甚至审美能力,更能够帮助学员较快的把握培训课程重点,有助于学员预习和复习课程使用。在课件内容上,要始终关注符合土地估价业务实际需要,不能为了培训而培训,应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要具有专业性和指导性。为加强授课专家和学员的互动,使授课过程更加生动有趣,也可以适当融入一些讨论性、争论性甚至探索性的内容。
        3.掌握讲授技巧和方法
        有句谚语叫“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货倒不出”。在教育领域就有一种现象,老师的理论素养很高但授课水平差强人意,主要原因就在于课程教授的技巧和方法不到位。传统的授课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多用于概念阐述和原理解释。土地估价培训是一项理论+实操性很强的课程,仅仅讲授理论、法规是不够的,需要加入大量的实务性内容,这就需要在授课过程中采用多种授课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从我的经验来看,培训中结合采用讨论法、个案研究法、实战式训练法等方法,授课效果会更好,学员们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大大提高。
        4.重视后续学习效果调查,提高培训授课水平
        学员们掌握知识的效果如何?他们能够将所学内容很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去吗?学员们期待下次培训吗?如何更好的完成下一次培训?这些是每一个授课专家都关心的问题。为了不断的提高土地估价行业培训交流水平,需要对以往培训工作的学习效果进行调查,总结经验并查找不足。学习效果调查可以采用课间提问、随堂小测验、课后作业和课后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前三种方式侧重于课程内容方面,检验学员掌握培训知识的情况。后一种可侧重于授课效果、授课技巧、学习感受、课程缺陷、课程建议等内容的调查,用于寻找课程内容设置上的不足、改进授课方法,发现学员感兴趣的热点课题,为下一次培训积累经验。
        结束语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时代要求我们土地估价行业必须要适应各种新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土地估价是典型的技术经济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主体实质是土地估价人员。因此,土地估价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土地估价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建立完善的土地估价培训制度,组建优秀的培训师资队伍,提供优质的培训课程,对于土地估价人员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提高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论文《以经济效益的视角观察土地估价质量管理问题》

标题 :以经济效益的视角观察土地估价质量管理问题    
 

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林 风

 

 

摘要:在观察土地估价机构的质量管理问题时,作为经济学中常用的工具-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也是普遍适用的。土地估价机构作为企业实体必然会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估价机构的重大战略决策与执行也都围绕着能否为其带来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提高收益与降低成本。我国土地估价机构的质量管理问题也可以从成本收益的视角加以分析。土地估价机构提高估价业务质量战略决策可否为估价机构带来现实的经济效益是估价机构是否提高本机构估价业务质量的决定因素。

关键词:土地估价 质量管理 经济效益 成本 收益

 

一、提升土地估价质量的成本分析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成本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代价。[1]土地估价是一项有经济耗费的经济活动,必需有经济投入才可能产出经济效益, 土地估价机构如果要提升估价业务质量必然意味着成本的付出。土地估价质量成本是指土地估价机构为保证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水平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而支出的费用,以及由于未能达到质量合格标准而发生的损失之总和。土地估价质量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成本:[2]

(一)防范成本

防范成本是为了防止出现土地估价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即土地估价报告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而在质量管理教育和质量管理技术等方面所耗费的费用。防范成本主要包括购买和维护土地估价报告撰写的辅助系统、土地估价报告撰写人员的技能培训、土地估价报告撰写质量控制各类措施等的费用。

(二)审核成本

审核成本是为了发现不合格的土地估价报告或确保没有土地估价质量问题而进行的各种复核、校对和审查等活动有关的成本,即为了确保土地估价机构所作估价项目的风险降到最低所需要的成本, 审核成本主要包括审核人员的薪资、审核场地、审核工具等的费用。

(三)失败成本

失败成本是由于产生了土地估价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分为内部失败成本和外部失败成本。

1.内部失败成本

内部失败成本是土地估价报告送交到估价委托人之前被发现的土地估价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土地估价报告修改、返工重新撰写的时间浪费以及调查造成质量问题原因等的费用。

2.外部失败成本

外部失败成本是土地估价报告送交到估价委托人之后被发现的土地估价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处理投诉、重新调换合格的土地估价报告的费用、给估价委托人造成损失可能面临的赔偿、估价机构商业信誉损失等。

(四)外部保证成本

外部保证成本是为了提高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权威性而向委托人提供的客观外部证据所耗费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估价报告通过规划、土地等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而耗费的各类成本;土地估价机构接受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的质量检查需要耗费的成本;土地估价机构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付出的成本等。

(五)潜在成本(机会成本)

厂商在其生产决策中,必需考虑到这种代价的大小,考虑并比较经济资源投入其他生产用途可能会有的收益。[3]这里谈到的机会成本是土地估价机构由于使用某些资源投入到质量管理中而放弃该资源投入到其他用途的最高代价。

1:土地估价主要质量成本

成本名称

主要包含费用

是否可控

防范成本

购买和维护土地估价报告撰写的辅助系统、土地估价报告撰写人员的技能培训、土地估价报告撰写质量控制各类措施等的费用

估价机构主动可控

审核成本

审核人员的薪资、审核场地、审核工具等的费用

外部保证成本

土地估价报告通过规划、土地等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而耗费的各类成本;土地估价机构接受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的质量检查需要耗费的成本;土地估价机构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付出的成本等

内部失败成本

土地估价报告修改、返工重新撰写的时间浪费以及调查造成质量问题原因等的费用

估价机构主动不可控

外部失败成本

处理投诉、重新调换合格的土地估价报告的费用、给估价委托人造成损失可能面临的赔偿、估价机构商业信誉损失等

潜在成本

(机会成本)

土地估价机构由于使用某些资源投入到质量管理中而放弃该资源投入到其他用途的最高代价

(六)成本分析

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分析,估价机构是否提高估价质量,取决于由于估价质量的提高而产生的预期效益,与为了提高估价质量而需要投入预期成本的金额大小的比较。土地估价的质量管理实际上要在以上几类成本之间寻求均衡。在以上几方面成本中,防范成本、审核成本和外部保证成本是土地估价机构主动可控的成本,其投入的增加可以减少内部失败成本、外部失败成本和潜在成本。不过一定存在一个点,如果超过这个点时,防范成本、审核成本和外部保证成本投入之和大于降低内部失败成本、外部失败成本和潜在成本的益处,则再增加防范成本、审核成本和外部保证成本就变得不经济了。所以某种程度上讲,土地估价的质量管理就是要寻找这个最佳的经济均衡点。

 

二、提升土地估价质量的收益分析

收益是和成本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学上的收益是指经营活动中投入的各项成本所产生的产出。对估价机构而言,其质量相关的收益是其质量相关的成本投入所产生的收入。

估价机构的业务收入在总金额上就等于估价机构估价项目的数量与单个估价项目的平均收费相乘,以计算式可以表达为:

估价机构业务总收入=估价项目数量×单个估价项目平均收费

土地估价的质量高低分别与“估价项目数量”和“单个估价项目平均收费”有着紧密的关系。

(一)土地估价质量与估价项目数量的关系

在一个比较理想的市场环境下,高质量的土地估价服务对于委托人有着更高的吸引力,估价机构提升土地估价业务质量便能在业务承揽活动中占据优势地位,获得更多委托人的青睐。在此情况下,土地估价质量的提升会增加估价机构取得估价项目的数量。然而在现实中,这种规律并没有表现的十分明显。

首先,土地估价质量的高低具有十分鲜明的主观性特点。通常的产品制造行业往往国家或者行业制定有质量标准,其质量的高低一般可以通过一些物理测量或化学检验得到比较客观的衡量,而土地估价的质量高低评判无法通过十分量化的科学指标去衡量。即便质监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这样的国家标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了 《土地估价报告评审规则》(中估协发〔2012〕4号)这样的评判依据,也无法完全解决土地估价专业意见(通常以土地估价报告为载体)准确程度的客观科学评价。由于土地估价本身的属性,这些国家标准和评审标准大部分的指标都是定性的主观指标,多名业内资深专家对于同一份土地估价报告得出差异较大评审结论的情况在业内屡见不鲜。常年从事土地估价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专家尚且会出现这种情况,没有土地估价专业知识的委托人更加无法判断土地估价的质量高低。当然,估价机构资信等级、估价师人数等指标是作为“外行人”的委托人比较好判断的客观指标,然而这些指标与土地估价质量高低的相关度也不是非常高,或者说这些指标很不全面。

其次,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估价业务来源主要还是取决于土地相关各类权属变动或处置等活动,而主导这些活动的机关和单位也比较集中,如征地中的规划、土地等政府管理部门、抵押贷款中的银行、司法处置中的法院、缴纳土地税收中的税务机关等。土地估价业务的获取一定程度上还是取决于估价机构负责人与上述机关和单位的社会人脉关系、投入的市场拓展费用多少等因素。防范成本、审核成本和外部保证成本的投入对于业务承揽影响比较小。也就是说,在目前我国土地估价行业中,依靠机构良好的土地估价质量吸引客户依然任重道远。

(二)土地估价质量与单个估价项目平均收费的关系

在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中,产品或服务的高水准和客户的高满意程度往往是密切联系的。例如:一辆功能和性能优秀的汽车可以赢得顾客对其优秀功能和性能的良好感受。又例如:一家提供色香味俱全饭菜的饭店可以赢得顾客对美味食物的良好感受。质量好的产品在价格也会相应的提高。

但是,由于土地估价属于社会鉴证类中介服务的特殊性,这两个方面就有可能出现矛盾的情况。例如:估价委托人需要申请高额的开发贷款,对于其土地的估价结果期望往往越高越满意,所以对于土地估价机构提供准确程度很高的土地估价报告反而不满意。又例如:估价委托人需要申报土地交易税收,对于其土地的估价结果期望往往越低越满意,所以对于土地估价机构提供准确程度很高的土地估价报告也会不满意。在这时,质量好的服务在价格上反而无法体现。

土地估价质量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与其他产品和服务质量一样,功能和性能越好,顾客感受就越好,价格就越高。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功能和性能越好,顾客感受就越差,价格无法体现的结果。这种矛盾性是产品制造行业和大多数的服务行业里几乎看不到的。

我国目前的土地估价市场环境,尚未能形成正向激励土地估价质量提高的良性竞争环境,估价机构之间竞相通过激烈的价格战承揽业务。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土地估价质量管理的影响也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土地估价市场竞争越激烈,土地估价机构就越有可能通过降低土地估价收费来争取更多的业务委托。过低的业务收费将迫使土地估价机构压缩经营成本来保持必要的利润空间。而经营成本的压力也将使得土地估价机构可能缩减必要的土地估价执业程序,采用较少土地估价专业人员配置数量或者更多的雇佣资历较浅薪酬较低的专业人员,从而降低土地估价质量水平。

其次,竞争激烈的土地估价市场,也将增加土地估价机构通过迎合委托人不正当要求(如:出具价格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估价报告)来争取更多的业务委托的可能。这将直接伤害作为土地估价质量核心指标的估价结果准确程度。

因此,市场竞争因素从两个方向通过一定的传导过程影响了土地估价质量,有可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传导过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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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竞争影响土地估价质量传导过程图

 

三、土地估价质量的成本收益分析

从土地估价机构的角度来看,机构存续的目标就是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估价机构一定会考虑收益与成本的差额高低,机构获得的预期收益超过为此而付出的成本时,机构才能存续。土地估价机构的经营必须遵循成本收益原则。其任何经营活动都贯彻着成本收益原则的体现,最高目标就是以最低的成本付出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也可以表述为在收益既定时尽可能降低付出的成本。土地估价机构为了提高估价质量,付出的成本会不断攀升,要达到尽可能高的估价质量,所付出的成本是没有上限的,但是和成本相匹配的收益不可能无限制的提升。因此,以成本收益的视角来看,估价机构是否着力提升土地估价质量主要取决于土地估价质量收入与土地估价质量成本的比较,也就是估价机构质量经济效益的高低。估价机构质量经济效益的计算式可以表达为:

土地估价质量经济效益=土地估价质量收入-土地估价质量成本

从计算式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土地估价质量收入大于土地估价质量成本,土地估价质量经济效益就会大于零,说明估价机构由于增加了防范成本、审核成本和外部保证成本的付出,得到了预期的理想结果,提升了估价业务量或者提升了估价收费进而提升了估价机构的收入,使得机构从中获益。相反,估价机构付出的质量成本比较高,而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收入比较低,那么质量经济效益就会小于零,估价机构就将面临损失。

 

四、结语

在上世纪我国土地估价行业初创阶段,土地估价市场与估价行业尚有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当时的估价市场还未形成对高质量土地估价的大规模有效需求,一部分委托人的土地估价需求仅仅是为了满足某种法定手续的形式需要,估价收费成为选择估价机构的首要考虑,反而对土地估价质量的高低不太在意,甚至有少数委托人更希望估价机构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低质量估价服务(如:出具价格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估价报告),也更倾向于选择土地估价质量低下的估价机构。

近些年来,随着法定业务在估价机构业务来源占比逐步下降,委托人出于更准确的了解估价对象的市场真实价格,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而主动要求进行土地估价咨询型业务占比逐步上升,客户对于高质量的土地估价服务就有更强烈的需求。同时伴随着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加强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的自律管理深入,一个规范的土地估价市场与估价行业正在逐步形成与完善。

 

参考文献:

[1]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林风. 试论土地估价质量管理定义特点及影响因素. 上海土地估价工作通讯[J].2020,第1期.

[3] 叶德磊.管理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